严明党的“六项纪律”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苗新民
(上接12版)其中,违反政治纪律行为:21条;违反组织纪律行为:19条;违反廉洁纪律行为:31条;违反群众纪律行为:9条;违反工作纪律行为:15条;违反生活纪律行为:5条。
(一)违反政治纪律行为(21条)1、公开发表反党言论指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①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②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违反①款,开除。违反②款,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或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严重警告或撤职;情节严重留察或开除。
党员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党员干部,无视党员身份,丧失党性原则,公开发表反党或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然受到党纪的严厉追究。同时也要注意到,除了传统媒体、信息网络外,在讲坛、座谈会等公开场合以及其他一些新兴自媒体上,都要牢记身份,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他在省委常委会上,曾跟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讲,说现在中央抓八项规定,抓得太细了太严了,没有必要。酒该喝还是要喝的,喝点酒有什么不好,喝点酒多有气氛。最后把自己喝进去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在2015年5月18日,南宁市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上,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他讲:“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审查,两天啥都招了,没有点骨气和意志。”
最典型的例子是天津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武红军,2012年底,天津美院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武红军在会上公然宣称:“吃吃喝喝不是个事儿,美院是个小地方,出不了什么问题。”2013年12月,学院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天津市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赠送贺卡年历等物品的通知》,武红军在会上讲,这是“小题大做”,“有必要吗?这样合适吗?”“中国是个人情社会,领导给我寄贺卡,我能不回吗?”2014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武红军在研究活动材料时讲:搞什么教育实践活动,“这纯粹是形式主义,这不是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嘛!”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发表反党言论的最为典型的案例。有人说艺术院校只研究艺术,不会出大事,但事实上,不出事便罢,一出事就是大事,救都救不了。
2、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指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或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严重警告或撤职;情节严重留察或开除。
这种行为是违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严重错误,已经上升到党纪国法的高度来认识和处理。
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公开妄议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常在酒后大发政治牢骚,他把轰轰烈烈的反腐败讥讽为选择性反腐:“说你腐败你就腐败,不腐也败,说你不腐败你就是不腐败,腐也不败”。
浙江省军区原副政委郭正钢与朋友聚会聊起中央反腐,很不以为然地说,反腐搞一搞,意思意思就得了,没必要那么认真。
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在与上访代表谈话时说:“你们追回国资还不是上交国家,跟你们有啥关系?……你们就是告到联合国还是得转回到我这儿,中央还是得靠我们干活。”之后他指示公检法,“对这些上访者,不管有罪无罪,都给我判了。”
3、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指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歪曲党史、军史。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发布、播出、刊登、出版或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严重警告或撤职;情节严重留察或开除。
在这一条上,有意无意犯错的比较多。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师成然,于2017年以来,在《好好生活:观念与方式》和《媒介与政治》等两门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中,插播引用国外媒体大量不实资料图片和报道,发表了一系列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曲解党和国家政策、诋毁英雄模范人物等不当和错误言论,在学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工资等级由专技10级降至专技12级。
毕福剑事件我就不用说了,大家都清楚是怎么回事。
4、制卖传播反党读物指制作、贩卖、传播有公开发表反党言论内容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
5、携带寄递反党读物指私自携带、寄递有公开发表反党言论内容或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出入境。上述行为,情节较重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严重撤职、留察或开除。
制卖传播反党读物和携带寄递反党读物,这两类违纪行为包括对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的素材收集、印刷、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赠送等各个环节。党员干部实施上述行为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体现,将受党纪严肃追究。
江西省一个市级财政局副局长宋某,2013年因公到香港出差,在港期间,经人推荐,宋某以好奇为由购买了五本外国反动人士所写的歪曲中国历史、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书籍,私自携带入境,并应请托寄给自己的表哥宁某,宁某将该书籍借给朋友阅读时被公安机关查扣,经追查系宋某携带入境,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组织参加反党活动指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或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或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开除。其他人员或为上述活动提供支持者,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不明真相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免予或不予处分。未经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
7、组织参加反党组织指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敌视政府等组织。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开除。其他人员,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
8、组织参加邪教组织指组织、参加会道门或邪教组织。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开除。其他人员,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不明真相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免予或不予处分。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我国境内有现实活动的邪教组织有20多个,其中包括法轮功、全能神、呼喊派、灵灵教、门徒会等等,这些教派在我国均被取缔,但有时也会死灰复燃,国家奉行的是露头就打,绝不让这些邪教组织祸害百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这些邪教组织肯定要给予重处分。
9、组织党内秘密集团指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组织者开除。参加者留察或开除。
10、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指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上述行为,严重警告或撤职;情节严重留察或开除。
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最终目的要么是捞取政治资本,要么企图分裂党或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近年查处的中高级党员干部违纪案件中常常出现这种违纪问题,显示其严重性。除中高级党员干部外,基层也发生过此类违纪行为。
宁夏永宁县李俊镇友爱村党员吕铎,在2017年12月,为达到进入村两委班子的目的,与本村村民董保国等4人私下组织、联系,伪造了一份“党员联名推荐信”递交至镇党委。联名信在推荐村书记、副书记人选的同时,推荐吕铎为村委会副主任人选。联名信上共有51人签名或按手印,其中45人的签名或手印系伪造,董保国伪造28人,吕铎伪造9人,吕铎妻子伪造8人。吕铎违反政治纪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弄虚作假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李俊镇和友爱村的基层组织建设秩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1、对抗党和国家政策指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上述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严重警告或撤职;情节严重留察或开除。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政策。不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决策,或“严重违背依法治国决策部署”,或“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故意作出与中央精神相违背的决定,都是严重的违纪行为,最轻的也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种案子一般会给予撤职或留察。
2014年9月,山西省某县县委接到关于省委巡视组即将进驻的通知后,县委书记在安排巡视进驻准备工作时竟强调“要能保证举报箱的位置在监控可视范围内”,以此掌握举报人和举报情况。10月中旬,省委巡视组按时进驻该县开展巡视,该县公安局把县委和信访局附近的2个摄像头,对准省委巡视组设立的2个举报箱,并安排人巡逻值守县宾馆的举报箱。
12、挑拨民族关系指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开除。其他人员,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不明真相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免予或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
此类违纪行为现在多见于网络挑拨,在西部民族复杂地区查处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中,有时也能看到此类案例。
13、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指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留察或开除。其他人员,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不明真相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免予或不予处分。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
这类违纪行为,一般都是搞地下活动,很少有公开活动的。
14、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指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留察或开除。其他人员,情节较轻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不明真相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免予或不予处分。
此类违纪行为,在农村发案率较高,大多都是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在农村“两委”换届时,利用家族势力争权夺利,甚至大打出手,发生伤人死人事件。
15、对抗组织审查指党组织在对被审查人进行审查之前或审查期间,被审查人:串供或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上述行为,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
这是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中发案数量最多的一个违纪行为。一些党员干部因涉嫌违纪受到组织审查时心有不甘,企图蒙混过关,常常会故意隐瞒真相、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大多采取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相互包庇,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形式对抗组织审查。这是一种对抗组织、“罪上加罪”的违纪行为。
从2015年底以来,九成以上的案子在违纪定性上,都有这么一句话,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比如,青岛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学海,省文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谢治秀,淄博市政协原副主席王修德,滨州医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树琪,省粮食局原副局长王传民,山东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魏绍水,济宁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晓玉等等。
16、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指组织迷信活动,或参加迷信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组织者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参加者警告或严重警告;情节较重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不明真相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免予或不予处分。
这里边有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也有一些则是参与了迷信活动。一些中高级党员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热衷于算命看相、烧香拜佛,既背离了党章的要求,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中纪委通报称其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李春城曾将老家祖坟迁往都江堰,并花费千万元聘请风水先生做道场;他还对民间算命先生言听计从,把成都市行政中心建在污水处理厂附近;当一重大投资项目接连出现不利突发事件后,他又安排道士作法驱邪等等,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巨额损失。
2015年8月,广东省纪委查处的一名省管干部,在家里布置了风水局,常年供着观音,收集供奉舍利子,每天念咒诵经吃斋拜佛,晚上还要打坐两个小时。这名干部认为组织上对其调查,是佛语说的“人生无常”,是一次磨难,最终可以“涅槃重生”。该干部把自己“落马”的原因归结为祖坟出了问题,写信让家里人赶紧请“大师”化解;又让妻子将供奉的舍利子赶快送给别人,说“自己德行不够,供奉不了”。
17、叛逃行为指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上述行为,开除。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留察或开除。
叛逃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给予的处分也很重,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外逃的,直接开除党籍。提供便利条件的,最轻也要留察。比如,重庆王立军案。
18、在国(境)外发表反党言论指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上述行为,开除。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留察或开除。
19、涉外活动损害党和国家利益指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上述行为,撤职或留察;情节严重开除。
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代表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行会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尊严和利益,是必须要严惩的。 (下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