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10 月31 日至11 月29 日,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石景山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察,并于2018 年5月30 日向石景山区反馈了督察意见。
石景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石景山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对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按时制定并上报《石景山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全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一抓到底,把反馈意见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方案》明确了全面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确保到2019 年2月底之前,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
《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提出的问题,聚焦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城市治理能力建设三大任务,提出了整改主要措施,制定了整改措施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清单式、销号式”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整改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亲力亲为抓落实,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合力攻坚、推动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督察督办。采取“清单化”调度机制,建立“月通报”制度。对整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建立联合督办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依法依规办理,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五是及时公开信息。依托“一台一报一网”和其他主流媒体,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宣传督察整改进展,充分展现整改成效。
下一步,石景山区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利用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这一有利契机,切实把整改行动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进民生福祉,努力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城市风貌、产业发展等领域实现新的跨越式提升,成为首都功能承载和高端绿色发展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