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时群)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文公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7]26号文件),我校名列其中,顺利通过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连续14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我校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届全会、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泰安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校园文明水平和师生道德素质有了新提升。
在复查验收工作中,我校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按时保质的完成了省级文明单位考核系统的填报工作,从而使我校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复审。学校将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境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