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摘要)提案小组组长 彭志刚
一、第六届教代会提案工作情况
(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提案工作
为确保教代会提案工作有效地开展,提案工作委员会积极推进提案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2004年5月,提案工作委员会起草了 《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以下简称 “工作规程”),并提交第六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正式把提案工作纳入制度化的轨道。
在“工作规程”中,我们对提案工作委员会职能和职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提案范围、提案格式、提案的审查立案、提案的受理与答复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但保证了提案征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而且提高了提案的立案率和提案的受理质量,充分发挥了教代会提案在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中的作用。
(二)开展宣传动员,提高提案质量
在每次教代会筹备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利用校内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动员,同时在代表团团长、工会主席联席会议上对提案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和动员。第六届教代会期间共收到提案399份,立案处理321份。内容涉及我校发展规划、校区建设和管理,学校改革与规章制度建设,学科建设、教学、科研改革,定编定岗、各类人员聘任制规章建设,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校园规划、建设与校园综合治理,改进工会工作,行政管理干部培养和提高,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后勤体制改革,住房改革以及其它福利政策措施等各方面。代表对处理结果的总体满意率为71.33%。
(三)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提案
每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结束后,主管工作的学校领导都亲自主持召开全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提案工作处理会议。立案的提案在会上迅速转有关职能部门限期处理和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和答复意见反馈给提案人。
经提案审理小组审理批复后的每一条提案,有关职能部门对这些提案十分重视,积极配合教代会开展工作,在本部门中专门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出具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提案人,并征求提案人对提案处理的意见。然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当提案得到落实,再口头告知提案人征求其意见。对一些暂时无法落实的提案也以书面形式告知提案人未能落实的原因。对一些未具备提案立案要求的,尽可能地转交有关部门,请他们作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参考,有条件的尽可能地处理。对未立案的提案也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提案人做好解释工作。
而对于提案人不满意的处理意见,我们则通过进一步跟进,做好协调、落实工作,直至做到对存在问题取得共识。
本届教代会,立案的提案共321份,经过协调落实,已全部明确答复或解决。
二、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的征集情况
本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在10月16日向 “双代会”代表发出了征集提案的通知,经过代表们一个多月的工作,截至11月30日止,教代会共收到代表们提交的提案共105份 (包括从女代会转入的提案6份)。
提案工作小组在11月21日和30日召开了提案审核工作会议,仔细审阅和分析了代表们的提案,经审查,86份提案符合提案条件,并进行了立案登记。
其余19份提案由于超出教代会或学校职权范围以及往次会议已经有提案及答复等原因,将作为一般建议、意见,转交相关单位作为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