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蕊) 5月30日,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一行到我区, 对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29日石景山区环境保护督察情况进行反馈。会上, 督察组组长史全富通报了督察意见, 区委书记于长辉作表态发言, 区委副书记、 区长文献主持会议。
督察认为, 石景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及市委、 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强化疏解整治促提升,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于长辉在表态发言中指出, 北京市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 “全面体检” 和 “把脉问诊” , 对于我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 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具有重大意义。对督察反馈意见,我们诚恳接受、 照单全收、 深刻反思、 引以为戒、 彻底整改, 确保整改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于长辉指出,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 “管发展必管环保、 管行业必管环保、 管生产必管环保” 的工作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贯彻落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把环境保护作为战略性、 全局性和系统性问题, 真正把反馈意见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中央、 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在石景山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于长辉强调, 要坚持问题导向, 采取有力举措, 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 “党政同责” 和 “一岗双责” , 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历亲为抓落实。二是细化整改方案。紧盯突出问题, 坚持严字当头, 确保事事有回音, 件件有落实。三是抓好统筹协调。树立全区 “一盘棋” 思路, 各单位密切配合, 形成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四是敢于较真碰硬。不回避矛盾和问题, 全力破解难题, 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五是强化跟踪督办。把整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的, 严肃追责问责。六是着力建章立制。借鉴市环保督察的好模式, 加快形成督察整改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全区上下要紧紧抓住环保督察重大契机, 通过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增进民生福祉, 努力在基础设施、 生态环境、城市风貌、 产业发展等领域实现新的跨越和提升, 成为首都功能承载和高端绿色发展的典范。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督察组副组长徐庆、 督察组有关人员、 区四套班子领导、 区法院院长、 检察院检察长、 全区各单位党政正职、 区机关院内各单位其他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区机关院外各单位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各社区书记、 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详见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