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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儿童超龄, 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 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提供《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 、 北京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诊断病历、 北京三级甲等医院开具身体康复可以入学的诊断证明。
( 四 ) 北京市居住证 ( 居住登记卡 ) 审核标准
1.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 (居住登记卡) , 且在石景山区属地派出所签注时间应在 2018年 5月 7 日前。
2.北京市居住证 (居住登记卡) 现居住地址与在石景山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证 (居住登记卡) 信息应为机打, 涂改无效。
(五)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
政府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石景山区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 (居住登记卡) 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以上各类审核证明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 各单位咨询电话
八宝山街道咨询电话: 88682932
老山街道咨询电话: 88970347
八角街道咨询电话: 68878843
古城街道咨询电话: 88929541
苹果园街道咨询电话: 88932022
金顶街街道咨询电话: 88712778
广宁街道咨询电话: 88991302
五里坨街道咨询电话: 88906772
鲁谷社区咨询电话: 68623023
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电话:6886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