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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本报讯】12月初,在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年会上,我校受到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浙江省总工会联合表彰,被授予“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王伟英同志被授予“浙江省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荣誉称号;学校政研会被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 “省政研会工作奖”,陈珍银、马燕燕等同志撰写的《构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思考》和王伟英同志撰写的 《浅论水利行业的文化建设》获省政研会优秀研究成果奖。
  一直以来,学校十分重视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中央和省、厅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党总支、支部等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围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取得新的突破。2001年学校被评为杭州市文明单位,2004年被水利部评为“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
  早在2001年,我校政研会就被评为1999—2000年度浙江省政研会工作奖,此后,多年来,校思政研究会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学校政研会连续多次被评为水利部优秀政研会等。(宣传部 雷春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