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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会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38家二级党组织立下“责任状”,明确主体责任


      本报讯  4月2日,我校在会议中心第二报告厅召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会议,校党委书记、江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袁寿其,副校长、江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洪波,校纪委书记高庆国,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战军,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江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金丽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学校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江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缪子梅主持。
      会上,金丽馥布置了2018年学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重点工作。2018年,学校将着重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做好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实施思政工作“八项工程”和落实思政工作“十项质量提升工程”;三是通过督促考核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袁寿其代表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签订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书。根据责任书相关要求,学校二级党组织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责任内容主要包括强化统一领导的责任,把握正确方向导向的责任,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责任,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的责任,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的责任,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的责任,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的责任,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等七个方面。此外,责任书还明确规定各二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如对以上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不力等,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苏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签约责任人的责任。
      袁寿其在讲话中就学校进一步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始终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二是要不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要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袁寿其指出,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开阔的工作思路、更有力的工作举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缪子梅要求与会人员认真领会、严格落实袁寿其书记的讲话要求,高度重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努力推进省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把握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抵制各种错误思潮,营造更好的学校意识形态氛围,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报记者 庄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