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部署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工作
本报讯 11月11日,我校召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工作会,布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通报《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校长柯炳生,副校长孙其信,党委常委钱学军出席会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相关文件要求,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我校为增强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的可操作性,制定了 《中国农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设立了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领导小组,柯炳生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领导组成,负责专项资金的总体规划和资助项目的审定批准;成立了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工作组,孙其信任组长,成员包括科研院、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负责资金的组织实施。《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对青年教师科研项目、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科研团队培育项目、新兴交叉领域研究项目、科研基地发展专项和高教发展改革研究专项等6类进行资助。
柯炳生在会上强调,中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的到位是一件好事、新事,是贯彻落实我国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的实事。他表示,我校将在审核机制的建立上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做到符合规范、透明公开,把好事做好、做细、做深入。
会议通报了 《实施办法 (试行)》和《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度安排,以及学生科研项目的申报程序和评审办法。孙其信具体介绍了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实施背景、通报进展情况。各学院院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资金分配的具体细节进行了商讨和沟通。 (贾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