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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签约共建实践教学基地





  本报讯 6月13日,我院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在政法系会议室举行。
  院长胡连利向来宾介绍了我院的办学历史、教育教学等基本情况,并表示,此次签约是推动学院改革转型的新动力,希望通过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开辟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新途径,共同助力法治国家建设。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梁红继介绍了保定市法律系统和法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实践基地的发展规划,展望了双方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双赢的合作前景。
  胡连利、梁红继代表双方在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办公室、教务处、政法系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我院还与北京高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正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河北磅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河北北方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定市燕赵恒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保定市冀信方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保定市远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签署了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