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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设立“福建省药用植物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


  本报讯 11月11日,福建省教育厅正式下文(闽教科〔2009〕35号)批准在我校设立“福建省高校药用植物开发利用工程研究中心”。
  该研究中心是我校第三个省级高校研究工程中心。该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强化我校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对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和高层次的科技研发、转化平台的建设等起到有力的推动和辐射作用,有效提高了我校服务海西建设的能力。(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