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情况
我校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自7月1日起,至8月16日全部结束。今年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普通本专科招生计划为8887人(本科8687人,专科200人),实际录取本专科学生9077人(比招生计划多录取190人),其中本科录取8877人(普通理科6764人、文科1123人、艺体类750人、春季高考102人、2016级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正61人、3+2转段培养专升本77人),专科录取200人(理科120人、文科80人)。另外,面向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59人。
2017年起,山东省内本科招生由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进行录取,部分专业在河南、河北、甘肃、吉林、江苏、重庆、宁夏、四川等8个省份本科一批进行招生,招生计划共计401人,其中河南省全部为本科一批次录取。山东省本科理科录取最高分596分、最低分497分、平均分519分,最低分高出本科分数线(433分)64分;省外本科一批录取情况:河南、河北、四川、重庆4省市录取最低分分别高出当地本科一批分数线33分、33分、13分和10分。省外本科二批理科录取情况:17省份最低录取分超过当地本科二批分数线60分以上,其中河北、湖北、辽宁、黑龙江、广西、湖南和内蒙古等7省份最低录取分数超过当地本科二批分数线100分以上,黑龙江、安徽、江西等省份录取最低分超过当地本科一批分数线,河北、湖北、辽宁、四川、陕西等省份接近当地本科一批分数线。省外本科二批文科录取情况:河北、广西、湖北等10省份最低录取分超过当地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60分以上,其中河北、广西、湖北、内蒙古等4省份超过当地本科二批分数线100分以上,河北、内蒙古、安徽等3省份录取最低分超过当地本科一批分数线。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全面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管理,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2017年7月4日,学校召开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副校长、招生工作委员会主任魏修亭对招生录取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招生工作部门和各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范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加强协作,强化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切实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在招生录取工作期间,魏修亭多次到招生录取现场指导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监督,保证了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招生工作人员本着对考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规范操作,热情服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我校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完成。(招生就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