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的含义:《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表明: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
统一战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阵,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级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
1、民主党派成员;2、无党派人士;3、党外知识分子;4、少数民族人士;5、宗教界人士;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新的社会阶层人士;8、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9、香港同胞、澳门同胞;10、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11、华侨、归侨及侨眷;12、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统战部。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党组织应当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中央和省市两级党委派出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党委,应当设置统一战线工作机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重的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应当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有关人民团体应当明确相关机构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省级党委统战部部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市、县两级党委统战部部长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或者兼任。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以担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统战部,对统一战线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1)将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重大问题;(2)制定和贯彻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推动与统一战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督促检查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的落实情况,把统一战线工作作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3)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和研究。宣传和教育,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把统一战线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4)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有关人民团体中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5)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6)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7)向上级党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参照上述规定履行相应统一战线工作职责。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负责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统一战线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于2015年正式颁布,自2015年5月18日起施行。这是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标志,是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推进统一战线建设,通过出台一系列重要文件,为开展统一战线各方面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仅制定了协商民主、民族工作、新疆工作等专项文件,2015年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法规,掀开了全面加强统一战线建设的新篇章,也标志着党内法规建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条例》作为统一战线的根本大法,立足党的事业全局,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要求,强调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主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保持了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为统一战各领域工作提供了总依据,总规范,总遵循。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条例》紧紧围绕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式新任务,注重研究解决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重要理论观点作了与时俱进的发展和完善,将长期以来统战工作实践中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规定,解决了长期制约统战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为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
“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认真遵守和执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每位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一般政策文件相比,《条例》作为法规更具严肃性、约束性。全党同志特别是统战干部,应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坚决执行。
可以预见,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形成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使统一战线这个重要法宝在实现 “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发挥更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