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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上接第5版)队伍建设,明确工作队伍组成,制定思想政治工作专职教师人事制度配套方案,设立单独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和评价标准。确定院系党委负责人、学生组及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党支部书记、组织员等岗位的工作量认定方案,在延长准聘期年限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够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压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逐一谈话并签订了2017年“一岗双责”任务清单。修订《中共清华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不是党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也须承担“一岗双责”。校党委常委会每学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汇报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要求各二级单位党委以及重点部门每年开展自查自纠。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2.关于对个别教职工的错误言行教育管理不严、处理不够坚决的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以及上级部门交办事项及时进行处理,敦促院系党委做好对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
  3.关于阵地建设把关不严的问题
加强教材编选的政治把关。成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制定《清华大学加强教材建设工作若干意见》,修订《清华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清华大学优秀教材评选及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要求,学校每年投入专项经费进行支持。
  扩大教学督导队伍和工作覆盖面。制定《关于开展院系督导课堂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院系督导课堂教学评估报告表》,形成学校和院系两级教学督导机制。加大领导干部听课力度,听课范围扩展到全校各类课程。
  三、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抓得不够严不够实,存在虚化弱化的问题
(一)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关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的问题
陈旭同志逐一约谈了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次数不够的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所在的基层党支部书记。相关的4名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别作了深刻的检讨。明确将班子成员参加基层党组织生活的次数和情况纳入年底述职述廉的内容,学校党委每学期末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春季学期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平均次数达到4次。
  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全面梳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清华大学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再次进行修订完善,补充细化资产处置等相关内容,增加重要人才使用和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方面内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师生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督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等保障机制,启动校内二级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逐级落实到位。
  3.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对工作开展不扎实的7个单位党委提出严肃批评,并责成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此问题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要求全校未完成讲党课任务的党支部书记全部进行补讲,目前已有32个单位的300余名党支部书记补讲了党课。研究制定《清华大学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明确了2017年37项重点任务并狠抓落实,目前已按进度完成19项。
  4.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从严规范基层党组织生活。研究制定《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规定》《学生党支部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日常建设。全面实行党支部工作季报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和考勤通报制度。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年底前完成新版党组织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并上线运行,实现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实时记录和分级预警。
  开展基层党组织生活检查。组织各单位党委对2016年以来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次数和出勤率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党支部书记逐一约谈。建立定期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普查的制度,2017年春季学期末抽查结果显示,全校教职工党支部平均开展组织生活5.2次,98%的教职工党支部开展了至少1次理论学习,平均达到3次。学生党支部平均开展组织生活6.1次,91%的学生党支部出勤率超过80%。全校96.2%的党支部制定了学期工作计划,92.9%的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并有完善的记录,91.8%的党支部手册记录情况为“好”或“较好”。
  (二)进一步抓基层打基础,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的问题
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明确校党委常委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巡视整改工作。坚持实行校党委委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划拨基层党建专项研究经费,支持各单位党委和职能部门围绕基层党建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总结规律,指导实践。
  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党委派出11个检查组,对各单位十八大以来的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查摆党建虚化弱化问题,要求对薄弱环节限时整改。开展各单位党委、党支部两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并实施后位约谈,陈旭同志对考核结果靠后的2名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各单位党委对评议结果靠后的141名党支部书记逐一约谈。开展党支部工作评议,经学校、院系两级党委研究确定的9个薄弱党支部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深入研究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年内启动试点工作。
  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整体推进党支部书记轮训“领雁计划”。明确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量核算方法和党支部书记参加所在单位核心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要求,支持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书记。将党支部书记纳入党委“七一”表彰范围,今年首批表彰了45名优秀党支部书记。结合全校职工队伍人事制度改革,细化组织员岗位职责并加强考核激励。
  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资源投入保障。加大对各单位基层党建特色工作、教职工党支部调研课题和特色活动支持力度,确保立项不少于200项。从留存党费中拨付党支部日常建设经费。新支持29个单位建设“党员之家”,2018年做到基本覆盖。
  2.关于党员意识淡漠,发展党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主动而为做好在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党委班子成员直接联系教师入党发展对象制度,党委常委与11位杰青、青年千人等骨干教师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举办党外青年学术骨干交流学习班。校、院系两级分别建立教师党员发展工作台账,加强跟踪培养。学校党委领导与在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不力的9个院系党委负责人逐一谈话,提出严肃批评。9个院系立行立改,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已确定16名教师为重点培养对象。
  强化大学生思想入党。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教育培训体系,严把发展党员政治关和质量关。将党员班主任、辅导员和高年级优秀学生党员充实到新生党支部,共同做好大一学生中积极分子培养工作,2016级新生入党积极分子数比2015级同比增加25%。
  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的标准和程序。坚持每年对约1300份入党材料进行逐一认真审核,定期公布各单位新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退改情况。对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入党基本材料抄袭行为“零容忍”,坚决取消发展程序,加强警示教育。全面推广实施“入党材料审核会签”制度。2017年上半年新发展的近700名党员中,未发现入党材料抄袭行为。
  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定针对教职工、学生和离退休教职工党员的《新形势下清华大学共产党员行为规范》,以此为标尺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5人被评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其中2人予以退党除名,2人限期整改,1人给予纪律处分。
  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想方设法与失联党员取得联系。经过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已与71%的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对其余失联党员,学校党委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有关单位继续做好查找联系工作。
  稳妥慎重推进失联党员的组织处置工作。目前,已形成组织处置意见的失联党员占总数的73%。整体工作将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
  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对已落实工作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出国出境学习的三类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回执制度。
  (三)选优配强干部队伍,进一步严格干部监督管理
1.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
修订《清华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系统梳理干部选任各个环节,规范选任程序,明确要求所有新提任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公示。明确规定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四凡四必”要求,并将有关情况在常委会上进行报告。
  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机构规格、职数方案配备干部。对未经过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破格提拔的1名副处级干部,提任副处时间延后半年。对于2名二级学院正处级的常务副院长,通过学院换届调整消化,之后不再设立相应岗位。严格按照《清华大学校管干部岗位职数方案》配备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职数设置和干部职级待遇。
  规范管理岗位晋升资格条件设置。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修订《清华大学教育职员五级至十级申报条件》,将七级职员晋升六级职员、八级职员晋升七级职员、九级职员晋升八级职员的资格条件由任职满2年修订为任职满3年。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对干部未经批准经商办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进行规范和处理。对12名可能存在有关问题的干部进行函询、核实,6人未经审批经商办企业,对其中2人进行诫勉谈话、4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6人以技术许可、转让等形式投资非上市公司,其中2人经过学校批准,1人是对来校前的成果进行转化;3人未经批准,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2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及证照管理。对所有校管干部进行报备,并将频率由每学期一次改为每月一次。严格因私出国(境)审批及(下转第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