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在校举行
本报讯(通讯员 郭倩 张建林)6月24日,为期两天的第三届“法治社会·长江论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校文泓楼拉开序幕。我校党委书记栾永玉、校长杨灿明、副校长姚莉、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朱小黄、阿塞拜疆检察官协会主席鲁士兰·梅哈杰耶夫、中共中央党校报刊社总编辑戴小明、湖北省委法治办专职副主任赵俊、湖北省社科联副主席谢双林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杨灿明向莅临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本届论坛以“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题,面对这一新的时代性的重大课题,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者需以此为契机,充分把握时代脉动,继续发挥重要智识作用,开展各项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展开新型治理模式的前瞻性讨论,引领我国治理现代化迈上新的征程。
鲁士兰·梅哈杰耶夫表示十分高兴受邀参加本届论坛。他说,阿塞拜疆和中国建交十余年来,两国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
开幕式后,来自国内外各高校、科研实务部门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围绕“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主题展开深入研讨。会上,姚莉向国际反腐学院缔约协会执行秘书马丁·克罗伊特纳颁发我校客座教授证书。
次日,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四个专题进行深入研讨:“习近平同志关于国家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思想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国家监察制度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司法制度发展研究”“社会治理法治研究”。
闭幕式上,我校党委副书记齐文远公布了本次论坛所收论文的评选结果:论坛共收到论文118篇,录用论文107篇。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组织初评、定评,最终确定40篇论文获奖。
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负责人徐汉明作了题为“以习近平国家治理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论坛总结。与会代表一致认为,面对社会治理新的阶段性特征,需要把“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作为治理方式创新的基本遵循,建立健全符合中国国情、具有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我校资深教授吴汉东在闭幕致辞中说,本次论坛是一个高层次高规格的国际论坛,也是高水平高质量的学术论坛。各界政治家,法律家、法学家、企业家在此共话社会现代治理的问题,形成了丰硕的思想成果,为国家现代化治理提供了宝贵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