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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



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核心指标


  14.强化学科建设。依托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优势学科提升计划,凝练学科方向,优化科研领域,建立和完善若干个优势明显、特色突出、覆盖面广、对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的学科群,积极探索学科、平台、人才“三位一体”的学科重点平台体制机制建设,力争传统优势学科进入国内先进行列,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加强文理基础学科建设,推动物理学、数学等基础学科与工学学科的交叉融合,培育发展新兴学科,拓展学科发展空间,促进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繁荣发展,强化管理学、法学、设计学等学科的应用特色建设,使文理基础学科与传统优势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15.强化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每个一级学科聚力形成2-3个重点特色学科方向。促进教师教学科研团队形成,积极探索本科、研究生教育联动建设,面向需求,科学设计课程体系,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的整合、衔接,加大吸引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学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学生培养过程的力度,构建互利共赢的应用型人才产学研合作培养新机制。加强学科学术梯队建设,鼓励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培养高质量拔尖创新人才。研究出台创新团队培养和管理办法,加大对科研创新团队的资助力度,以重大项目和标志性成果培育为先导,选取部分优秀团队进行培育。
  16.建立学科专业自我评估制度。积极主动参与学科专业国内评估,鼓励部分学科专业开展国际评估和国际教育质量认证,强化“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并延长实施周期,力争获得建筑学博士学位授权。建立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制度,实施年度发展性评价,定期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诊断式评估。建立基于专业划分为核心的专业自我评估制度,发挥信息技术在自我评估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校、院(部)、学科方向三级建设和管理的组织模式,明确主体责任和各学位点建设目标,根据办学质量、学科水平和特色等因素配置各类资源,促进各学位授权点建设目标的实现,提高主动服务区域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结合学校“三定”方案,加强对学科专业建设的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建设的管理体制机制。
  17.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积极对接新型城镇建设发展战略,着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确定创新重点领域,着力推动优质创新资源向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集聚,打造一批创新型科研团队。通过科研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努力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支持,积极承揽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争取“十三五”期间在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上取得突破。积极承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鼓励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国内科研合作。发挥学报学术阵地优势,引荐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着力提高影响因子和学术影响力。
  18.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参加国家、省部智库建设,特别是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污染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城市防灾与减灾、土地资源规划与集约利用、智慧城市与智能化管理、建筑节能技术、功能材料与新型建材等方面发挥学校人才和智力优势。继续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建筑协同创新中心等研究平台以及校企联合产学研基地为基础,创新运行管理机制,构建起完善高效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大对实验室建设运行经费的投入,更新陈旧设备,改善实验条件,部分传统优势学科实验室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积极开展社会服务。积极参与国家、山东省“一带一路”、“两区一圈一带”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纵深推进《山东建筑大学服务山东建设事业行动方案(2016-2020年)》,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加强产教融合发展,推动科研平台的联合共建和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不断探索校校、校企、校所以及国际间的人才协同培养新模式;建立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新机制,争取申报或参与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以及山东省和济南地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与服务。
  20.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坚持服务国家与行业需求和注重实际贡献的评价导向,鼓励原始创新。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与同行专家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将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学术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实行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针对不同类型的教师,按照不同学科领域,以及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探索合理的科研评价周期,适度减少、减免考核,统筹聘期考核、晋升考核等各类考核形式,根据绩效情况,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考核评价周期。加强科研成果转化业绩的考核,探索建立科研、教学工作量互通机制,大力促进教师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和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科研学术道德与规范建设,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三)着力推进人才建设工程,提升师资新境界2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各类人才政策,改善教师教学工作条件,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为各类人才提供事业发展平台和良好工作生活环境。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健全教师职业发展机制,有规划地组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广泛开展教师国内外交流与培训工作,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职业能力持续发展,把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能力建设、素质培养结合起来。“十三五”末,专任教师规模达到1500人左右,生师比更加合理。
  22.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构建高水平人才团队。依托“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完善《山东建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加快引进一批活跃在国内外学术前沿、省内外一流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敦聘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等高层次领军人才2-3人,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3-5人,力争在国家层面高端人才计划方面实现突破;引进一批科研储备高、发展后劲足的青年学者和教学科研骨干,为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23.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实施《山东建筑大学建业人才攀登计划》,以培育成果和培养人才为导向,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办法,重点培养和扶持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杰出人才30-40名。力争培育5-7名达到“泰山学者”、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人才项目入选条件和水平的学科带头人,扩大省级人才项目人选数量,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使之成为学校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建立健全团队管理运行机制及分配制度,支持和培育高水平团队进入省部级、国家级科研创新团队。积极探索以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为核心,以课程(群)、专业、学科等为依托,创建“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的人才组织模式,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研究方向稳定、梯队结构合理、发展态势良好的创新团队和高水平示范性教学团队。
  24.加大中青年骨干培养力度。每年招聘30-40名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的优秀博士充实教师队伍,重点招聘具有海外治学背景的博士研究生。到“十三五”末,博士化率达到45%以上,40岁以下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数占教师总数的65%。完善《山东建筑大学筑基人才工程》,每年选拔10名左右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予以重点支持和培养,促使其尽快成长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积极落实《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选派资助30-50名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赴境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
  25.强化教师实践能力建设。实施“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教师在职考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加强实践教学能力建设,完善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通过考察研修、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到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参加生产实践锻炼,具有中、初级职称的教师在一般管理、技术岗位上挂职锻炼、跟班工作、培训学习或参加工程(社会)实践,并将教师参与锻炼和培训环节纳入职务聘任与考核范围。聘用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社会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到“十三五”末,力争应用型学科中“双师双能”型教师占比达到40%以上。
  26.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制定《山东建筑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和载体,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大力宣传和表彰优秀教师典型,努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建立师德师风考评制度,把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将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级、岗位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把师德建设工作作为评估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
  27.推进人才分类管理和绩效评价。推进“三定”工作,论证制定“三定”方案,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定责及探索考核聘任工作的体制机制,探索实施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政企研教学团队建设。完善各类岗位人才协调发展机制,健全人才综合评价和符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分类管理与考核评价体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期和“筑基人才工程”首期考核与续聘。深化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各类岗位聘用管理,研究出台《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完善多种形式并存的薪酬分配体系,突出奖励性绩效对教职员工贡献度的考核导向作用。
  (四)着力推进管理创新工程,激发办学新活力28.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以构建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建立学校章程落实机制,实施《山东建筑大学章程》,完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全面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推动依法治校、依法办学。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协调运行机制。
  29.强化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定和完善各类学术组织章程,不断强化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价)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机构的建设,保障各级各类学术组织依照章程行使职权,发挥学术组织在学科与专业建设、学术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教学与科研和学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扩大教授在学科、科研、学术和学风等治学方面的决策权力。
  30.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保障教代会等组织合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加强议事协商,拓展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渠道,通过教职工、学生代表提案机制、校领导接待日、群团组织负责人列席学校有关会议等方式,参与相关事务的民主管理。推进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实行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制度,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31.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理事会,依据学校章程完善理事会制度,为理事会及其成员了解和参与学校相关事务提供条件保障,充分发挥理事会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监督等功能,发挥其在加强社会合作、扩大决策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校友会工作,鼓励校友以多种方式支持和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32.推进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目标管理模式,建设以目标制定、目标分解、目标实施、目标考核为主体的目标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管理制度体系设计,加强学校章程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完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率。深化教学、科研、人事、后勤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使人财物权等资源配置更为合理高效。探索公寓管理、后勤服务等领域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推动学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3.深化二级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校院两级办学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学校宏观调控、学院(部)自主管理的两级管理体制,推动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学院(部)办学主体地位,扩大学院(部)在培养模式、教学资源配置、经费预算、教师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权,充分激发学院(部)的办学活力;探索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二级学院(部)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研究设计二级学院(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34.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需求,改造提升校园信息基础设施,建成学校教育信息云服务平台,建成教学、管理、服务信息的关键核心数据库,实施“智慧建大”建设计划。推动管理平台与资源平台的深入应用与协同发展,逐步实现学校主要管理业务的全面数字化,教育管理现代化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水平显著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跃居国内先进。推进数字图书馆新技术应用,构建学术资源门户系统,扩充电子学术资源,建设以读者为中心的数字化图书馆。
  35.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转变管理部门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对内部管理职能进行优化定位,明确职责权限,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实现从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更优质地服务于全校师生。稳步推进财务管理改革,完善财务预算管理机制、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后勤社会化改革,推行后勤服务资源配置市场化,提高内部运行效益和办学活力。
  36.加强融资管理工作。积极开源节流,争取更多政府专项投入,将专项与日常拨款相结合,统筹考虑学校发展。强化资产管理,严格办学成本核算和管理,执行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探索试行综合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和平校区土地置换,积极探索学校其它存量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方案,实现存量土地资源的增值效益。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开展与行业企业组建专业联盟、共同开办专业等多元化合作,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融资渠道,多方争取社会支持;加强校友工作,鼓励校友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培育“支持型校友”,发挥其在募集资金中的重要作用,以多种形式支持学校办学。
  (五)着力推进文化塑校工程,提升文化影响力37.加强精神文化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程,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作用和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拓宽教育途径,引导广大师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心理认同和身体力行。实施精神文化培育与弘扬计划,凝练、提升、宣传、弘扬以“厚德博学,筑基建业”为特征的学校精神文化,组织办好建校60周年文化校庆、学术校庆和校友校庆,通过开展校史研究、编写出版《校志》等形式,挖掘和传扬学校辉煌办学成就和学校优秀文化传统。
  38.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完成校史馆、档案馆和艺术馆的建设,逐步完善“四馆、两带、一廊”的校园环境文化格局,发挥博物馆、校史馆、档案馆、艺术馆,建筑文化景观带、诸子先贤文化带和生态廊道的文化载体和育人作用,丰富校史馆的收藏、陈列和展览,依托各类主题展馆,将展陈与交流相结合、展览与育人相结合,通过开展校史编修与研究、个性化陈列、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现建大历史、彰显建大风貌、弘扬建大精神,形成具有建筑文化特色、绿色生态、人文气息浓厚的校园环境文化。
  39.加强学术文化建设。建立健全科研、学术文化激励机制,开展学术文化制度建设,营造探求真知、崇尚创新的学术环境。建立学术文化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国家乡土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重点科研基地、鲁班文化研究院等平台的辐射作用,引领社会共同组建各专业协会、基地、学术团体等文化平台。创设建大精品学术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到校开展学术交流,鼓励校内专家学者探讨学术前沿,阐释学术思想。组织大学生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技发明与创造活动,以大学生科技竞赛和科技文化创新项目等为载体,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力争在青年学生科技创新竞赛获奖层次和数量上取得新突破。
  40.加强文化精品活动建设。实施校园文化精品活动计划,拓展资源,形成机制,打造多元化的建大文化精品。推进“筑基讲坛”文化品牌建设,创新运营机制,精细化运作,做好讲坛衍生产品推广,打造多品牌、多层次文化传播空间,提升品牌讲坛的育人功能和影响力。制定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相关管理办法,推广使用山东建筑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把学校精神与文化底蕴形象化、系统化,形成学校独特的品牌形象。开拓中外文化交流通道,建立优秀文化交流共享机制,以多元文化融合促进校园文化提升。加强外宣工作,建立多媒体联动机制,形成多元化的宣传平台,提高学校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41.加强文化塑院建设。立足学院(部)特色继续完善文化塑院(部)工作。加强对学院(部)历史传承的梳理,总结凝练学院(部)精神,分别从精神、环境、制度、行为等维度构建系统的学院(部)文化。拓展文化建设载体,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精品,彰显学院(部)特色,讲好学院(部)故事。完善校园文化成果资源库,拓展校园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将文化品牌建设与育人、学科建设、专业发展相结合,注重品牌传播策略,加大培育力度,体现传承发展,实现文化优秀成果的资源共享。
  四、保障措施发展是兴校强校的第一要务。做好“十三五”时期学校各项工作,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增强干部战斗力,激发教职员工向心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心聚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学校党委在统筹推进“十三五”规划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学校党委制定发展战略、研究重大政策、推动任务落实、强化监督问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组织覆盖面,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好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选优配强各级班子和干部;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加强干部培训交流和挂职锻炼;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完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增强干部履职能力引导广大干部主动适应学校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升思想境界、把握工作规律,推进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开阔视野,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素质和能力;要继续发扬奋发有为、真抓实干的精神,勤勉敬业,勇于担当,努力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力戒形式主义,克服浮躁情绪,不断解放思想,敢于开拓创新,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勤政廉政,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师生作出表率。
  (三)凝聚兴校强校合力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宣传和组织群众的能力,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和利益,激发师生的主人翁意识和爱校荣校责任感。着力改善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稳步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联系师生、服务师生、动员师生的作用,营造和谐的氛围;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主党派成员、党外代表人士的作用,凝聚起推动学校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强大力量。全校教职员工要立足本职,脚踏实地,敬业奉献,努力争创一流成绩,为学校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规范预算管理流程,严肃预算执行,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多渠道筹措专项经费和共建资金,确保重点投入和基本运转,加大对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项投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进一步盘活学校土地、房产等资源,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校办产业管理,认真落实经营目标责任制,不断提高创收增收能力。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教育进入提高质量的新阶段,也是学校实现内涵发展的历史关键期。全体师生员工要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按照“十三五”规划绘就的蓝图,主动作为、积极担当,勇于创新、不懈进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发展事业,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实现山东建筑大学发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