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向 “剥削式”实习说不!





  近日,网曝云南某大学学生寒假赴福建实习,被迫加班上夜班,无休年假。学校以毕业证相逼,称"不实习就不给毕业证",引起网友广泛热议。笔者认为,学校与企业的做法有不合理不人性之处,近乎是"剥削式"的实习不应给予支持。
  强制学生加班、上夜班、不休年假,进行高强度的流水线机械作业,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的行为,不但严重损害大学生的劳动自由和人身权益,而且大学生沦为机械式的工作机器,麻木不知,从中并没学到真正有用的实践技术与经验。企业如此做法实令广大网友愤怒指责,但是在这场"剥削式"实习中应当负起主要责任的依然是学校。首先,学校理应成为学生在实习中的支持和后盾。但是新闻中学校的做法却背道而驰。学校与企业签订不合理不合法合同,让学生成为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同时并以"不实习就不给毕业证书"的“狠话”威胁逼迫学生接受实习,“光明正大”与企业狼狈为奸,这不得不让人深思究竟是什么导致学校会有如此作为?
  仔细思考不难发现,学校身上有着复杂的原因。首先,客观存在的诸多因素影响事件的发展,学校不够乐观的师资水平,老师对学生在实习方面的指导和沟通严重缺失;与此同时,物质方面支持力度匮乏,不足以支撑学生实习的费用,导致整个实习教学标准体系的瘫痪,成为学校方面客观存在的瓶颈。主观存在的人为因素更是实习事件不断发酵的催化剂。众所周知,职业专科院校作为较独立自由的院校,个体操控成分高,重视对于关乎学校生存盈利的招生工作,相比较之下忽视收利微薄的学生实习就业工作;加之学校部分领导阶层在此之外"另有所求"的心思,试图从与企业的合作中谋取利益,罔顾学生利益,压榨剥削学生谋取私利,"不实习就不给毕业证书"就是最好的佐证。
  总而言之,在这起事件中,学校理应担当主要责任。但是回归事件,追本溯源,还有其它不可忽视的因素影响事态发展。现在有关实习生权益法律保护不到位,法律漏洞的存在给学校与企业实现不法目的制造了机会。有的学校和实习企业采取双方约定方式,校企合作更是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人情"的味道。关于美名其曰的校企合作,质量得不到有力保证,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充满不确定性。同时,相关教育监管问责制度和法律的缺失,很难实现对违法企业与学校进行有效整治,从根源上无法切实阻挡类似"剥削式"实习的产生和蔓延,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最大的病根在于--国家有关实习生权益保护法律的空洞,是造成此次事件产生的根本原因。
  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的确令我们堪忧,如何有效监管校企合作实习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的良方必是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加强问责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于违法的学校与企业发出警告并公之于众,将此作为学校招生和接受国家优惠补贴的信用评价必要条件。同时,把其作为企业社会信用评价要求之一,从而有力监管学校与企业共同保障学生权益。当然,大学生应加强自身警惕,提高防范意识,懂得运用合理正当的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
  "实习"是大学生由学生向社会成员角色转变的重要阶段。大学生是就业市场上的主力军,把握好此阶段的学习和锻炼,需要多方努力与配合,共同进步实现目标,一起向"剥削式"实习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