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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高等教育改革步伐,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按照山东省《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背景
  改革基础。学校深入实施“五大工程”,各项事业全面推进。以省部共建,获批国家绿色建筑技术及其理论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山东省特色名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泰山学者特支计划等为标志,学校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科实力不断增强,科研工作成绩显著,人才建设持续加强,社会服务全面推进,对外交流日益活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人文校园特色彰显,思政工作扎实有效,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学校长期以来取得的显著办学成就,为学校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存在问题。目前,学校正处在强化内涵建设的爬坡期、深化综合改革的深水期和攻坚期。要客观审视学校的发展,正确研判学校事业与国家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与建设高水平大学要求、与师生员工期盼相比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制度建设不够全面,责任落实不够清晰,制度执行力度不强等缺陷,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未能得到充分激发;二是办学资源亟待优化,经费来源缺少新的稳定增长点,资源配置存在薄弱环节,教学经费短缺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够,改革意识有待强化,教学质量亟待新提升,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办学活力没有得到充分释放;四是校企合作机制不完善,政策导向缺乏有效性,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与生产实际结合不紧密,工程意识不强。社会参与办学机制尚未形成,广泛度不够;五是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明晰度不够,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结合不够紧密、专业特色定位不鲜明、科研支持教学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革思路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活力为目标,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开创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新局面,推动学校发展再上新台阶。
  原则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广大师生员工的意愿,发动师生员工广泛参与;要立足学校实际,统筹规划,整体部署,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关系,公平公正与效率效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确保改革稳步有序推进;正确处理好质量、规模、结构、效益的关系,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落实改革决策的出发点和检验改革成效的落脚点,把推动学校发展和师生满意度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试金石。
  总体目标。围绕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以内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基础,以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以学科建设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扩大开放为拓展,以建立科学的资源管理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学院(部)的办学主体作用,激发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规范的办学体制机制,形成有利于高质量人才培养、高水平学术研究、高效率管理服务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实现学校发展的新跨越。
  三、改革任务
  (一)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凡属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讨论决定前必须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山东建筑大学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健全党委书记、校长每周工作沟通和校长专题会议制度,党委会原则上两周1次,校长办公会每周1次,校长专题会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校务会原则上每学期至少2次,会议必须有书面记录和纪要;完善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和政令畅通。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参与部门:党委组织部)
  2. 健全学术委员会制度
  强化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依据《山东建筑大学章程》和《山东建筑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学校学术组织机构建设的总体方案,研究解决机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统筹协调学术组织机构建设工作,推进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价)委员会章程及其实施细则的制定、审议和宣传贯彻。
  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逐步完善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实施学科培育、建设、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于学科分类的学术评价制度,推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协同创新。
  加强师生学术诚信建设,建立和完善对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的认定程序和办法,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
  (牵头部门:科技处,参与部门:发展评估与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人才工作处)
  3. 建立完善学校理事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和学校章程,成立山东建筑大学理事会,建立健全山东建筑大学理事会制度,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会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与职能。切实发挥理事会在密切联系社会、扩大决策民主、争取社会支持、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的作用。
   理事会由学校和热心于高等教育事业、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杰出校友、师生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等组成,兼顾学校办学相关各方面代表,体现理事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校理事会组成人员不少于21人,校外理事不低于总人数的50%;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由学校提名、理事会全体会议推举产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建立并逐步形成理事会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理事长可以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不断健全学校与理事会成员之间的协商、合作机制。
   以理事会为新平台,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快形成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学校为理事会及其成员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工作便利。
   (牵头部门:合作发展办公室,参与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展评估与规划处)
   4. 完善民主管理机制
   健全党建带团建机制,完善学校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
  贯彻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完善校院两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认真落实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严格落实教代会代表提案、民主质询、听证等制度,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
  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制定并认真落实学代会代表提案制度,学代会代表听证、校领导与学代会代表“面对面”、学代会代表与其组织负责人列席学校相关会议等制度,拓宽学生参与学校相关事务民主管理渠道,推进学生自主管理。
  健全民主党派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机制,加强民主党派和知联会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座谈、专题研讨、议事协商、情况通报、书面建议等制度。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参与部门:党委统战部、工会、团委)
  5. 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适时实行总会计师制度。构建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在规定职权的同时确定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学校及有关部门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
  强化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的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进一步严肃预算执行力,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决算签批的审计监督行为,建立有利于决算签批的制度平台,设计适合决算签批制度运行的组织体系。加强内控管理,强化预算决算的监督机制建设。强化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
  制定实施《山东建筑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师生信息沟通及反馈机制,推进民主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的基本情况和招生、就业、收费等情况,公布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保障学校党政事务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事。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制定实施《山东建筑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定期检查,核对领导干部回避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严肃问责。
  (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参与部门:纪委、财务处、审计处)
  6. 完善章程落实机制
  实施山东建筑大学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方案,扎实推进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制定完善与章程相适应的专项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细则,夯实学校依法治校的制度基础。
  以现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为依据,研究制定《山东建筑大学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明确学校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等。依照办法加强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法治原则或精神以及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内容与规定,及时修改或废止,确保学校制度的有效性。
  加大学校章程的宣传贯彻力度,创新宣传形式,编印《山东建筑大学章程问答》等宣贯材料,举办章程专题培训会,提高全校教职员工依法办学、依章治校的意识和执行力。
  (牵头部门:发展评估与规划处,参与部门: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
  7. 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学院(部)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必须有书面记录和纪要。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对于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组织,应同步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能力,建立干部培训、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健全“日常考察+工作实绩考核”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在中青年学术骨干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参与部门:党委办公室、纪委、党委统战部、审计处)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办学活力
  8. 建立人才分类管理模式
  根据办学定位、类型特点、在校生规模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制定“三定”方案,完成定编、定岗、定责工作,全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针对不同的人才群体,在管理理念、管理任务、管理重点、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等方面,探索分类管理模式,完善各类岗位人才协调发展机制,以达到发挥最佳能效的目的。建立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制度,探索建立激励、竞争、淘汰机制和各类人员流转机制;尽快探索实行管理岗位职员制,建立有利于管理岗位人员职业发展的职级晋升、交流任职、岗位考核、薪酬分配等制度体系。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建立分类考核指标,实施目标考核、合同管理、动态监督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
  (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才工作处)
  9. 创新用人机制
  学校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三定”方案,严格因事设岗,建立合理的岗位设置调整机制。按照效益、贡献和水平合理分配岗位设置数量。通过双向选择、合同聘任,做到人员“能进能出”;通过竞争上岗、优化组合,做到岗位“能上能下”;通过以岗定薪、以绩取酬,做到待遇“能升能降向。规范各类人才招聘程序和招聘方式,探索建立岗位聘用和项目建设聘用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保障紧缺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
  加快推进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改革,扩大二级学院(部)在职称评选中的自主权;逐步提高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统筹使用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完善教师能力、教学和科研业绩、工作贡献的评价指标。从事实验技术教学的教师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可参与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上岗。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教授指标用于评审教学型教授。
  (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才工作处)
  10. 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照“向关键岗位、向教学科研一线岗位、向业务骨干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完善和实施适合学校发展实际的绩效工资制度,使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构建以岗位基础性绩效工资为主体,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多种方式并存的薪酬分配体系。加大教育教学业绩和标志性成果激励力度,突出奖励性绩效对教职员工贡献度、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教职工的薪酬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技术、成果等直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财务处)
  11. 探索二级学院(部)取消行政级别改革
  在全省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探索和实践学校二级学院(部)取消行政级别的运行模式,逐步建立学校宏观调控、学院(部)自主管理、自我约束、权责利相统一、人财物相配套、运行顺畅、务实高效的校院(部)两级管理体制,提升学院(部)的发展速度和管理水平。
  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全面落实学院(部)办学主体地位,扩大学院(部)在培养模式、教学资源配置、经费预算、教师聘用、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充分激发学院(部)的办学活力;探索建立符合高等教育规律和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研究设计二级学院(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党委组织部、发展评估与规划处)
  (三)坚持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
  12. 稳定办学规模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师资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因素,全面评估学校办学能力,科学编制学校“十三五”办学规模论证报告。处理好办学规模、质量、结构、效益之间的关系,逐步稳定办学规模,动态调控各专业招生计划,减少专科层次培养规模,逐步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规模比例。
  到2020年,本科专业稳定在60个左右,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0人左右,其中硕博研究生2000人、留学生100人。
  (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工作处,参与部门:发展评估与规划处、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基建处)
  13. 优化专业布局
  建立健全专业预警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山东省限制性和预警性专业目录,依托各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专业基础,对专业建设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和科学评价,对排名靠后的专业进行预警。对现有专业按照专业优势、新生录取上线率、报到率、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开展鼓励性、一般性、限制性专业分类评价。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逐步建立起科学的专业增设、改造、重组与退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四年对专业重新进行分类,连续两次列入限制性发展的专业停止招生或撤并。
  建立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机制。根据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布局,依据相关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报告、专业代表性用人单位人才需求数据以及毕业生就业后实际发展等情况,对专业人才需求进行分析,增强专业设置的针对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时增设发展前景好的专业或专业方向,扶持优势专业、突出特色专业、强化应用专业、压缩或取消限制性专业,进一步优化专业布局与结构。
  继续深化以专业建设为核心的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遴选部分特色鲜明、办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优势特色专业进行培育,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等,争取10 个专业达到省级高水平应用型重点专业建设标准。
  完善专业负责人制度。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定位、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质量工程等方面负有组织领导责任。
  (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研究生处、科技处、招生就业工作处)
  14. 争创省内一流学科
  找准定位和服务面向,集中力量建设好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群,加强优势特色学科和应用型学科建设,调整或撤销部分实力弱、发展乏力且不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学科,开展学科建设绩效考核和滚动评估。
  实施优势学科提升计划。深入推进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加大重点建设投入,促进学科平台人才 “三位一体”建设机制形成,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建立和完善若干优势明显、特色突出、覆盖面广、对学校整体学科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的学科群,重点建设建筑学、土木工程等传统优势学科,力争2-3个学科入选山东省一流学科。
  (牵头部门:科技处,参与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财务处)
  15. 加快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建立和完善科研评价体系。实施量化评估和同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科研评价机制,基于学科差异、个体差异探索建立科研工作发展性评价,科学合理地确定科研评价指标的具体数据采集和分析要求,做到公开透明、可以复核验证。
  完善学校科研管理体制。建立并完善科研立项、结题验收、经费管理等制度体系,完善科研奖励标准,推进教学与科研工作量互通机制。改革学术研究机构的设置、建设与管理与运行机制。
  实施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通过制度设计和保障,积极探讨重点实验室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机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分阶段分步骤在重点学科实施科研重大仪器设备建设计划,提升科研装备水平,建立实验室、基地开放与收费制度。
  实施协同创新计划。依托山东省绿色建筑协同创新中心,聚焦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握“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基金发展规划,紧盯重点优先发展领域和行业发展前沿问题、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凝聚创新激情高、协同意识强的跨学科研究团队。在国家、省部级层面提出重点科技研发立项命题,争取列入指南并投标承担相关项目和课题任务。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加快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规范和改进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牵头部门:科技处,参与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人才工作处)(四)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16.$构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德育教育,制定学校德育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建立相关课程标准和基本规范,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制度。强化德育评价改革,探索多元化、个性化的评价方式,重视过程性评价。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模式、机制,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班级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坚持德育为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感染力;开展文化节、书香校园等系列教育等活动,加强校园文化育人功能;挖掘专业课的德育元素,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强化科学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校内外德育实践活动,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感和责任感,构建思政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实践育人“四位一体”的德育体系。2016年底前制定并实施《山东建筑大学德育综合改革方案》。
  (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参与部门:学生工作部、安全管理处、团委、教务处、档案馆、马克思主义学院)17.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深化学分制改革。完善以学生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管理、转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等制度,本科学生逐步实施学分制管理,形成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程和任课教师的机制,构建与之配套的学生、人事、后勤等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落实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创业;改革学位授予工作流程,探索按学期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就业报到办理手续。
  加强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建立规范的课程准入与退出审查机制,健全课内与课外、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必修和选修课相结合,“3平台+3模块+X课程组”的课程体系。
  改革教学方式方法。鼓励教师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将前沿学术发展、个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及时融入教学内容,凝练核心课程,优化课程结构,编写特色教材,注重培养和强化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能力。推进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参与式、案例式教学,探究慕课(MOOC)、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新模式。强化信息化教学建设,通过引进与建设,力争慕课教学课程达到10门。改革课程考核方法,注重考核获取知识量多少的评价向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评价转变,推行闭卷笔试、开卷笔试、论文等多种形式的课程考核方式。
  强化实践教学改革。构建基础实践、专业实践、综合实践三层次、模块化、开放式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践课的比重,理工农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学分比例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30%,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低于25%。统筹校内实践资源,加强不同学科专业之间实验设备和实践资源的共享,校内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工程中心等向本科生预约开放。整合课内实验内容,增加独立设课实验的比例。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邀请优秀企业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共同研讨实践教学内容,承担实践教学课程、共同指导毕业设计。加强实验教学条件建设、校内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和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2017年启动“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创新实践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工程训练中心、信息化发展和研究中心、继续教育学院)18.建立多元育人模式探索本科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科学选才,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建立和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社会发展与学生需求,分层次建立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双学位双专业、“3+2”对口贯通分段等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分类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建立研究生教育自我评估机制。
  进一步强化科研育人功能,鼓励教师积极将最新科研成果编进教材、讲义,或依托科研项目开设研究性、创新性课程,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让学生了解学术前沿;每年确保150项实验室开放项目,吸纳优秀本科生参与,选题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相结合,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19.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组织领导,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创新创业教育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评价等;依托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项目评审、教育活动指导和服务。深入实施《山东建筑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适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设置,合理设置创新创业教育必修、选修课程,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深入实施系列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创业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专业技术人才。
  加强和完善创业学院运行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拓展创业学院的平台功能和示范效应,在提升创业实验班质量基础上,继续探索开设创新创业培养特色班,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按照“一中心、多园区”的创业园建设模式和“园内与园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加强大学生创业园广度、深度建设,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相关管理办法,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打造培训、指导、孵化和扶持的创新创业模式。完善国家、省、校、院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训练计划支持体系,逐步实现创新创业竞赛训练的全覆盖。
  (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团委、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图书馆)20.$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构建立体化、网络化、全方位、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强化教学过程质量管理、教学运行质量监控、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质量反馈,实行教学质量的常态化管理。
  完善自我评估与国家、省级评估(认证)相结合的评估体系,鼓励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督。建立以学生学习成效为重要指标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课堂教学管理办法,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探索建立院(部)教学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完善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实施校院(部)两级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教学状态数据公开制度。编制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基础数据库,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教育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管理信息化、数据精准化和决策科学化。2018年,建立健全本科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牵头部门:发展评估与规划处,参与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五)以师德学养为核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21.$完善师德建设体系制定实施《山东建筑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条例》和《关于建立健全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完善以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政治品德、创新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自我评价、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四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修订《山东建筑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牵头部门:工会,参与部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人才工作处)2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和修订学校人才政策,制定教师发展培训提升计划,构建人才引进与培育机制,改善教师教学工作条件,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为各类人才提供事业发展平台和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十三五”末,专任教师规模和生师比更趋科学合理。
  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完善山东建筑大学筑基人才工程,引进和选拔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优秀青年人才予以重点支持和培养,促使其尽快成长为全面发展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广泛开展教师国内外交流与培训工作,提升教师的执教能力,促进教师职业能力持续发展。落实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方案,推动国内外访学,拓展教师学术视野。重点引进和培养具有海外治学背景的博士研究生充实教师队伍。实施“双师双能型”、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建立健全教师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制度,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专业课“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建立健全青年教师助教制度、业务导师制度和老中青教师传帮带制度。
  加强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积极探索以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为核心,以课程(群)、专业、学科等为依托,创建“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的人才组织模式,重点支持建设一批研究方向稳定、梯队结构合理、发展态势良好的创新团队和高水平示范性教学科研团队。
  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政企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水平技术人员在学校兼职的机制,建设教学团队,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承担相应的实践性强、技术性要求高的教学和实习环节,以满足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发展需要。
  (牵头部门:人才工作处,参与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23.$加快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依托优势学科,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发挥“山东省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的优势,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活跃在国内外学术前沿、省内外一流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力争在国家层面高端人才计划方面实现突破。
  实施“建业人才攀登计划”。完善人才培育机制,以培育成果和培养人才为导向,重点培养和扶持学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杰出人才,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使之成为学校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
  积极利用国际交流平台,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制定政策鼓励支持师生参与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扩大教师海外研修访学规模,改进研修组织形式,推进以团队形式集中研修机制。
  (牵头部门:人才工作处,参与部门:人事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合作处)24.$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为标准,立足教学科研规律和人才特质,探索实施教学型、教学研究型、研究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以师德考核和业务考核为主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特点的分类管理与考核评价体系。采取突出岗位责任目标为主,其它贡献为辅的考核办法。建立多元主体评价机制,以学生评教为基础,综合教学督导人员、管理人员的评教,形成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价结果。综合评价与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奖等挂钩。
  (牵头部门:人事处,参与部门:工会、人才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六)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拓展办学资源25.$加强国内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稳步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工作。加强对现有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和环境设计等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拓展学校优势专业的中外合作办学,推进与美国、澳大利亚等高校联合申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经验,促进我校改革发展,提升我校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世界上高水平的专家学者来校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引进境外优秀教材,提高外籍教师的比例。
  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拓展交流学习与联合培养项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化人才。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争取更多的优势专业获得立项,不断提高校际联合培养与交流项目数量,提高培养层次。加强与签约的国(境)外高校学生交换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完善相应管理机制,促进与友好学校的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
  大力发展来华留学教育,提高国际学生规模。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以语言项目为基础,以短期文化和专业交流项目为依托,以土木工程英文授课项目为示范,稳步推进建筑学、工程管理等本科项目的英文授课建设,实现优势学科研究生项目的突破,促进国际学生学历教育规模的提升。
  加强与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的合作力度,积极实施已有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积极组织开展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和挪威等国家和地区的友好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参与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26.$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紧密对接建筑产业发展和建设行业企业需求,以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产教融合工程项目为载体,全面优化应用性本科专业方向,系统构建适应生产实际和产业技术进步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扎实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探索行业企业参与学校治理、指导教育教学的新路径和新方式,着力打造一支“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成一批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学研一体实习实验实训设施。统筹校内外办学资源,建立合作双赢发展模式,为学校发展助力。
  充分利用国内外著名企业在技术、设备、人才、市场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拓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卓越计划”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覆盖面。进一步加强与建筑全产业链相关学会、协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建设专业。
  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在每个学科专业至少建立2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通过与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实施学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联合指导学生在企业实践的“双导师”制,改善实习实训基地的软硬件条件,逐步扩大校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的数量。
  (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合作发展办公室)27.$推进省部共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山东建筑大学计划,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城乡建设事业科技进步。深入推进《山东建筑大学服务山东建设事业行动方案(2016-2020年)》,积极探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结合“一带一路”、“两区一圈一带”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创新合作,形成有效合力,实现创新效率的提升,争取申报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
  (牵头部门:发展评估与规划处,参与部门:研究生处、科技处、合作发展办公室)28.$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按照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关于公办高校对口帮扶民办高校的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在学科专业、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优势,在党建、管理、教学、科研、后勤等方面建立帮扶机制,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山东英才学院工作。
  (牵头部门:党委校长办公室,参与部门:教务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合作发展办公室)(七)完善保障机制,提高办学效益29.$加强经费管理加强论证调研,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完善学校项目库。逐步加大对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专项投入。将学校的专项规划与财政的专项资金有机结合,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编实编细学校预算,规范预算管理流程,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严格预算执行。
  推进落实学分制收费改革,盘活学校资产,调动部门、学院(部)创收积极性,增加学校可支配收入,提高预算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最大限度体现资金效益。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预算执行,落实预算执行的责任部门,全程监督预算执行进程,推进落实学分制改革,盘活学校资产,调动部门、学院(部)创收积极性,增加学校可支配收入,细化预算支出,提高预算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最大限度体现资金效益。
  (牵头部门:财务处,参与部门:纪委、审计处)30.$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山东省实施的省属高校拨款定额改革方案,统筹专业建设规模和结构。按照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拨款标准,结合各院(部)的学科专业、学生总体情况等,在预算安排上予以经费支持,体现定额标准的差异性和全校发展的统筹性。逐步加大对鼓励性发展专业支持力度,限制性发展专业逐年减少招生计划。
  建立办学绩效评估制度。按照资源占有情况和办学效益,科学配置学院(部)的人财物等资源,推动资源配置向办学效益高、对学校发展贡献大的学院(部)倾斜,激发学院(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牵头部门:教务处,参与部门:财务处、资产处、后勤处)31.$拓宽筹资渠道开源节流,不断拓展学校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政府对学校办学经费的持续加大投入。探索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制定学校完善与学分制改革相配套的收费管理等相关制度。采取国家政策银行专项贷款的方式筹集办学经费。进一步盘活学校闲置资源,合理利用现行的“招拍挂”方式和政策环境,努力实现和平校区土地置换合理收益,缓解学校办学资金紧张的现状。争取社会力量支持,通过校企合作等模式获得学校发展资金。
  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拨款按需增长和专项经费支持,在确保生均拨款正常增长、生均定额标准逐渐提高的基础上,加强与省教育厅、财政厅等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广开信息渠道,积极争取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应用型高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等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充分发挥学院(部)办学资源优势,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鼓励自筹办学经费。用足用好政府给予的贷款、融资、学费改革等支持政策,不失时机的多渠道筹集发展建设资金,为学校的综合改革提供坚强的保障。
  (牵头部门:财务处,参与部门:教务处、科技处、资产处、合作发展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认识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的最重要标准。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提高教学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教学改革是提高教学质量不竭的动力。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建成教学研究型大学,近期目标是建成应用型人才培养名校。要妥善处理好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的关系,依据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和服务面向,明确专业培养目标和建设重点,推进教学团队、课程教材、实践资源等专业内涵建设,深化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的综合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涉及长远、牵动全局,具有复杂性、系统性、艰巨性、长期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正确认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保证政令畅通,强化举措落实,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学校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掌握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改革的经验和做法,调研和分析综合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向学校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协调解决;负责与校内外媒体的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并按照学校总体安排稳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院(部)、校直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正确处理学校和学院(部)、全局和局部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坚决维护学校权威,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相互联系,强化各职能部门、各学院(部)的相互协同,坚定不移地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加强领导,按规定要求完成改革任务。
  (三)注重宣传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效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不断巩固和扩大综合改革的群众基础。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全面深入宣传改革,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改革决策部署和重大改革政策的宣讲解读制度。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员工对改革的关切,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干事者、褒奖成功者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汇聚实施综合改革的正能量。切实加强舆情监测、研判,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四)强化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改革目标责任制,明确各项改革措施的分管领导、责任单位与完成时间表,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建立综合改革监督检查机制和工作考评、奖励制度。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跟踪督办、适时评估、及时总结、定期通报,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和动态调整,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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