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我校新增两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本报讯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9〕35号),经过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评定表决和国务院学位办审批,我校新增为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这是我校继成功申报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硕士5个类别专业学位以来,在专业学位教育类别上的又一次丰富。目前,我校专业学位的培养类别继续位居河北省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