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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 提升学校学术治理水平———上海财经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运行情况介绍

















  上海财经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于2014年10月,是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上海财经大学章程》《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组建的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校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规范了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和运行规则,突出了教授治学和学术民主的理念与原则,是学校推进一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上海财经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六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于 2014年10月14日召开。
  在成立大会上,樊丽明校长向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会议选举产生了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丛树海书记代表学校党委对本届学术委员会和各位委员提出三点希望:一要追求真理,弘扬正气;二要勇于带头,善于创新;三要立足全局,尽职尽责,努力为促进学术繁荣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学术委员会章程、各专门委员会规程;讨论确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等重要事项。
  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孙铮教授,副主任委员为蒋传海教授、张雄教授、孙宁教授,下设学科建设委员会、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研处,学科建设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人事处,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研究生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
  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已召开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或研究处理了一系列有关学术评价制度、学术标准制定、学术事务管理、自身运行机制完善等事项,推动了学校学术治理水平的提升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构建高质量、多元化的学术评价体系在追求卓越科研,加快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背景下,深化科研评价改革的核心任务,是构建以质量为导向、鼓励多元化发展的学术评价体系。要以服务国家需求、引领学术发展的实质性贡献为标准,以产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的标志性成果为根本任务,同时积极探索分类评价体系,构建多元学术生态。
  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学术行为规范及管理规定(2015年 6月修订)》,该规定基于教育部有关学术道德、学风建设等文件精神,与学校新的发展定位进行对接,进一步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学术规范,提高学术自律意识,使学校的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2015年6月召开的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该办法在坚持质量导向的前提下,将代表不同研究类型的各类学术成果纳入评价体系,充分尊重教师和科研人员研究兴趣,发挥其研究专长,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潜能和活力,引导教师和科研人员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特色,追求卓越。特别是将高水平教学类成果、教师指导学生学术活动成果和决策咨询类成果纳入考评体系,促进科教融合,助推社会服务,实现科研活动多元、协调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2016年 12月召开的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又对《上海财经大学学术成果认定办法》中若干教学类成果认定进行了修订,对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学校研究生教育成果评价改革,完善学术成果认定标准体系。
  二、以“双一流”为导向修订国际期刊和权威期刊目录在国家致力于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重大战略决策背景下,学校紧密围绕创建国际知名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展战略,以追求一流科研为标准、为导向、为目标,主动对接国际标准,聚焦世界一流,提升学校国内外学术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2015年3月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政治学”等7个学科国际期刊分类目录、上海财经大学权威期刊A增补目录、上海财经大学权威期刊B增补(调整)目录;2016年 12月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国际期刊目录调整。校学术委员会按照高标准、质量优先等原则,依照《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中规定的相关程序,制定国际期刊和权威期刊目录,充分发挥了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对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履行重大学术事务管理职责发挥学术委员会这一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重大学术事项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行使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积极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切实履行学术事务管理职责。
  2015年3月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申请条件的规定(2015年 12月修订)》,2016年 12月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体育学和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教师职务任职学术条件的规定》,学校在坚持学术高标准和兼顾学科差异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教师职务聘任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健全多元分类评价体系。
  2015年 12月召开的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评议了上海财经大学第三届学术奖,旨在表彰做出突出学术贡献并模范遵守学术行为规范的先进个人,提高广大教师的学术创新意识和质量意识,共9位教师获奖。
  2014年 10月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讨论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评选办法,鼓励我校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总结并推广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成果,推动学校的教材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学术权力,保障教师、科研人员等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
  四、不断完善学术委员会组织架构体系和运行机制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根据学术委员会工作需要,及时开展相关学术委员会的委员调整和增补工作,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深入探索和践行教授治学有效机制。
  2015年6月召开的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对《上海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施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修改备案制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补充、修改或调整内容进行备案。教授委员会是学校学术治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院以及学校的学术治理结构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5年 12月召开的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2015年12月修订)》,积极探索完善“教授治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2015年6月召开的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了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有关人员因人事变动以及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的调整方案,以及相关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换届名单;第五次全体会议通报了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调整情况以及部分学院教授委员会组建和换届情况,确保学术治理良好有序运行。
  第六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们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对学术事务进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教授治学,提升了学校学术治理水平。
  (文/高冰冰、赵赫 图/黄海春、万跃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