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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从严治党 优化政治生态——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新形势下对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题和基本精神,就是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更好地发挥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领导作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这次全会的精神,并将其落实到一切工作中和各项行动中。
  一、增强从严治党意识
  必须充分认识继续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生活呈现出新气象。但是也应看到,加强党的建设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必须坚持不懈致力于从严治党,坚决克服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现象,使党的政治生态得以进一步优化,永葆党的旺盛生机和蓬勃活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人从严治党的意识不强,存在不正确的看法。有人把党中央高调反腐、高压惩腐,还看作仅是一股风潮、一场“运动”,觉得过了这一阵子就没事了。所以一些腐败分子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罪过,幻想蒙蔽过关。有些人则碍于关涉老领导、老部下、老同事、老战友、老同学、老亲戚等各种关系或面子,缺乏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坚定信心和果敢勇气,甚至害怕扳不倒腐败分子,反而会遭到报复打击。更有不少人认为,中央严厉惩腐,导致了经济下滑,致使好多生产经营单位变得不景气了。这种说法是极其错误的。那种靠官商勾结、侵占公产、挥霍公款而养生和促发的所谓经济发展,不过是一种经济怪胎和虚假景象,它使一些贪官奸商中饱了私囊,却使国家与社会蒙受巨大损害,广大民众得不到什么好处,并且拉大了贫富差距,制造了社会不公,积聚着群体矛盾和争斗。这样的所谓经济增长是绝不可取的。只有从严治党,严惩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创设公平合理的经济环境,才能使经济更好更快地持久发展下去。因此,一切质疑、否定从严治党的论调都是要不得的,必须增强从严治党意识,坚持从严治党不松懈、不动摇,“永远在路上”。
  二、完善从严治党机制
  坚持从严治党不能光靠思想宣传教育,还必须有严格的体制机制作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特别是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而制定的。这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新要求,做了新规定,必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起到积极促进和有力保障作用。
  虽然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但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规定总是置若罔闻,生活讲享受,办公讲阔气,出行讲排场,正常该办的事往往要用钱来通路,要到酒桌上拍板,由此严重污染、带坏了整个社会风气。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防惩腐败的力度,陆续推出了许多刚性强健且具体细致的措施要求,这使得那些腐化成癖的人再按自己的老套路行事不行了,所以他们就心生怨气,抱怨中央管得太宽了、太细了、太严了,没法办事了。这是权力腐败的办事逻辑。强化党内监督和防惩腐败,必须出细则、用严典、动实招,否则不足以遏止和消除腐败之风。为什么有些腐败分子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成为说做不一的“两面人”,就是他们心中根本没有党纪国法这根弦,视反腐惩腐体制机制为虚设。所以,只有在既细且严而实的机制规范的整饬下,才能箍紧制度的笼子,扎牢机制的篱笆,切实堵上滋生腐败的漏洞,消除导致腐败蔓延的薄弱环节。这次新《准则》新《条例》的出台,无疑便是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必要和重要之举。
  三、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贵在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明确主体责任。现时期,在落实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着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流于空喊、流于形式。所以,必须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这样才能使制度管用、行之有效。这次新《准则》和《条例》的制定,就特别突出了这一点。
  毫无疑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对全党提出的要求,也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因此要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但不同层级党组织和不同职级党员的责任是有区别的。新《准则》和《条例》都强调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要自觉按照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承担和履行责任,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那么,作为一个普通党员肩负什么样的从严治党责任呢?不少普通党员认为,我既无职又无权,贪官们搞特权腐败我不知情,自己也没条件去搞腐败,所以从严治党也好,党内监督也好,与我无关。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对党员来说,从严治党,人人有责。每个普通党员首先都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办事,洁身自好,勤勉工作,做一个合格党员,这是每个普通党员应有的责任,这也是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础。再者,那些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党员领导干部,往往直接侵害的是其所辖地方、所管单位民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地方和单位的普通党员总会有所感知,一旦知情便应积极揭发、检举,行使好应尽监督责任。那种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错误倾向,是每个党员都应坚决反对和摒弃的。只要全党上下都能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我们党就一定能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作者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