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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党的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届法律文书国际论坛在我校举办

林维教授参加首届芬兰-中国刑法座谈会

两项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结项

专家研讨“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呼吁全国无烟立法”

我校首次出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为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9月26日上午,我校师生近200人前往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参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主题展览。校党委副书记张树辉参加活动。 (图文/张玲玉)


  !本报讯 9月20日下午,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副组长侯觉非为与会人员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倪邦文主持学习会。
  侯觉非主要从“如何理解党内惩戒的原则”“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纪法衔接问题”“对具体违纪行为如何认识”三个方面对2015年修订的党的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解读。报告结合案例,重点突出,深入浅出,有助于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 “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倪邦文在主持讲话中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落实到位。(宣传部)
!本报讯 9月23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承办的“第二届法律文书国际论坛”在我校举办。本次论坛以“法律文书写作”为主题,邀请国内外学者围绕法律文书写作的重要性、教学模式以及各国的实践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马宏俊教授,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潘剑锋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我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教授,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事务参赞满安,中国法学会外联部二处处长潘新艳分别致欢迎辞。
  王新清表示,法律文书能够传播法律精神,也是法律公正的载体,很高兴有这样一个平台来共同探讨法律文书学的研究,希望通过对法律文书学的探讨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司法公信力。
  在主题讨论环节,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翠宁和美国西北大学法律博士乔一夫与大家分享了他们在大学进行法律文书写作教学的经验。
  又讯 9月24日下午,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暨“司法改革与法律文书改革”研讨会在我校举行。王新清教授出席并致辞。研讨会由“法律文书改革的基本问题”“对法律文书质量问题的研讨”“法律文书的释法说理问题”“法律文书的形式问题”等四个主题单元组成,每个单元有发言人若干,点评人两名。在自由发言时间,发言者们又谈到了五个问题,一是说理的方向,二是文书写作过程中的研究方法,三是研究方向深度和广度的拓展,四是裁判文书说理问题的研究视角应该更广,五是律师工作不能停留在理论研究上,仲裁文书的研究应该是理论研究与实际运用相结合。
  (法学院供稿 董光辉、何玉霞、潘雨洪、陆玉婷对本文亦有贡献)
!本报讯 由北京大学-赫尔辛基大学法学联合会主办的首届芬兰-中国刑法座谈会于8月25日至27日在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召开。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林维教授应邀出席并作主题演讲。
  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江溯副教授,我校林维教授,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 KimmoNuotio教授、SakariMelander教授、TapioLappiSeppala教授分别围绕“中芬刑法与刑法理论的转型:历史、文化和政治因素”“犯罪化及其限制:中芬展望”和“中芬的刑罚及其量刑”三个主题进行专题对谈。
  会上,林维教授就“晚近中国刑法犯罪化的回顾与反思”议题作英文主题演讲,受到与会者的好评。此外,与会学者与赫尔辛基各知名法学院的教授、芬兰司法部的专家顾问等20余人还共同讨论了关于定罪量刑、犯罪化的相关理论及其局限性等问题。会议的举办进一步加强了中芬两国在刑法理论及实践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法学院)
!本报讯 近日,分别由我校青少年工作系宋雁慧副教授和王静老师主持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校园暴力旁观者的角色建构过程研究”“北京市中小学合作学习中的创造力培养”,经专家鉴定顺利结项。
  宋雁慧主持的 “校园暴力旁观者的角色建构过程研究”项目,通过深刻揭示中学生旁观者角色的形成过程,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对旁观者进行引导,从而有效利用其角色资源防治校园暴力,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指引。据了解,该项目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2篇,其中1篇被人大复印资料 《中小学学校管理》全文转载,其最终成果《校园暴力旁观者的角色建构过程研究》经专家鉴定通过得以顺利结项。
  王静承担的“北京市中小学合作学习中的创造力培养”课题成果提出了“合作学习”在培养创造力时有效性的判据,回答了“合作学习”在什么类型问题中培养创造力有效,定位了“合作学习”中影响个体创造力表现的因素,刻画了“合作学习”小组问题解决的认知机制,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科研处)
!本报讯 9月 20日上午,“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呼吁全国无烟立法”专家研讨会在我校举办。
  我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中国青少年研究协会副会长黄志坚,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原中国健康教育中心主任田本淳,我校共青团理论研究所所长吴庆,我校青少年健康研究中心主任周华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监测室主任肖琳,以及来自共青团系统和全国长期从事青少年健康领域研究的30位知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发言。
  王新清在致辞中表示,2016年是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在中国生效十周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积极推进控烟立法,大力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一些公共管理部门对于烟草使用对青少年健康危害的认识并不是很深刻,至今我国还未颁布严格性的控烟条例和控烟战略。《广告法》很早规定了禁止烟草广告,但一些隐性的烟草广告还屡屡出现,这对于青少年来讲都是危害。希望通过专家学者的建言献策,会议能够取得有益的研究成果,能够对我国的控烟,特别是涉及青少年健康方面有关政策的确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重点探讨了团组织在禁烟中应该发挥的作用。周华珍介绍了《国内外近30年青少年烟草使用流行趋势》。调查发现,近30年,国内青少年群体在烟草使用方面呈现出三个特点:青少年吸烟以男性为主,青少年女性吸烟率呈上升趋势;青少年吸烟率农村高于城市;青少年尝试吸烟的年龄逐渐提早。黄志坚认为,要把控烟工作纳入法的轨道,尽早出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法规。杜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严格控制青少年的烟草消费。郗杰英认为,共青团作为群团组织要在青少年控烟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青少年办实事,维护青少年权益。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青少年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与其他部门合作,促进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吴庆表示,共青团要把青年的需要和青年现在的状况告诉给制定和推动政策的机构。在社会空间,共青团能引领社会青年组织和社会公益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控烟监督中来。在传播空间,要更好地利用微信等传播媒介。 (图书馆)
!本报讯 日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精选集》正式出版。该论文集共包括青少年工作篇、社会工作篇和法律篇三册。论文集由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教授代序。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2003年。研究生处从2015年开始推动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特制定 《优秀硕士论文遴选办法》。根据“选题具有较高理论和现实意义,能够反映本学科相关领域的前沿问题或对本学科发展有重要意义;在研究方法上和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等条件,推选优秀论文,并对作者及导师给予表彰。
  研究生处从我校青少年工作系、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工作学院、法学院的 2012和 2013届毕业论文中,精心挑选了16篇编辑成册。据悉,其余硕士点的优秀硕士论文将陆续编辑出版。
  我校集结出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集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向社会汇报十多年来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成果,接受社会的评判。二是激励研究生认真向学,做实在的学问,出更多更优秀的成果。三是给在校的研究生树立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标杆,让他们以这些优秀的硕士学位论文作者为榜样,努力做学问,高标准培养自己。(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