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第二次党代会圆满成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经上级党委同意,中国共产党沈阳理工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将于9月底召开。此次党代会是在全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在学校“十二五”取得重大发展成就、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之际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我校改革发展的新起点,对于我校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明确新目标,展现新作为,再创新辉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开好第二次党代会,是推进学校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党的基本制度、推进党的民主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客观要求。开好第二次党代会,是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发展需要。我们要凝聚全校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智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发展目标、思路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努力实现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开好第二次党代会,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筹备和召开党代会的过程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先进性教育的过程。对于更好地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实现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学校党委号召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集中精力和智慧,精心做好党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目前,党代表选举、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工作全过程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学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学校党委日前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严格执行“9个严禁”和“9个一律”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来落实,加强领导和统筹,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学校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搞好换届工作的头等大事,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一抓到底,敢抓敢管敢碰硬,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学校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要严肃执纪,严格问责,确保换届纪律不折不扣执行。组织部门担负直接责任,协调推进换届风气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担负舆论引导责任,深入宣传,加强监控,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细化硬化措施。要求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换届风气监督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并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换届工作开始前,对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及时加以解决;在制定换届工作文件时,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重要内容,作出重点部署;在部署换届工作会议上,旗帜鲜明,提出明确要求;在换届组织实施的各个阶段,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从党代表提名和选举开始,一直到把党委(党总支)委员、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选举出来,都要硬朗有为,始终把握工作主动权,把风气搞正,把人选好。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因履责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领导干部,一律进行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通知要求,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始终,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
一是抓好文件的学习。要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两个《通知》要求,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做到先学先行,带头遵守。
二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换届伊始,学校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基层党委(党总支)主要领导干部、新提名人选、符合提名条件的领导干部、退出现班子的成员、有倾向性问题的干部等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要求他们按照“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换届纪律要求,并作出严守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
三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换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以及近年来查处的违规选人用人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要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向全校发布。在整个换届过程中,利用各种媒体认真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全校广大干部、教职员工知晓和监督。
通知要求,要强化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聚焦换届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开展督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是成立换届纪律监督检查机构。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对党代会期间的选举纪律和作风进行监督。
二是落实全程纪实监督。校纪委和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如实记录换届提名人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况;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凡提必核”,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调查、从严处理。
一是严格执行“9个严禁”和“9个一律”换届纪律。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纪委和组织部门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实时监测和了解换届风气情况。
三是建立快速查核机制。成立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门查核组,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严格执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营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调查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查处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