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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管高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问题的答复


  6月3日,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高校工委召开省管高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巡回检查进展情况汇报暨2014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培训会。会上,6个省管高校巡回检查组作了工作汇报,并就省管高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省管高校联络组对这些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现就有关问题予以答复。
  1、关于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有关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夏杰同志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豫组办〔2015〕9号)精神,“专项整治由省纪委负责,各级中心组的学习研讨由省委宣传部负责”。目前,省委宣传部正在制定《第一次中心组学习研讨的指导意见》、编印《“三严三实”学习读本》。届时,将下发各省管高校。各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己编印或购买相关学习资料。
  根据《关于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近期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5〕13号)精神,“在组织实施上,坚持区分层级,三次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节点,自上而下、压茬推进”。因此,省管高校的专题学习研讨要在省委中心组学习后,按照省委宣传部制定的中心组学习研讨的指导意见适时开展。
  2、关于创新学习方法和载体问题在学习研讨上,要按照省委宣传部制定的中心组学习研讨指导意见进行。巡回检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组内高校组织学习交流。条件成熟时,也可进行组和组之间的学习交流。鼓励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
  3、关于高校二级单位如何开展的问题关于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按照《关于全省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通知》(豫组通〔2015〕15号)中“五个一”的要求,结合高校自身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关于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要按照《关于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近期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5〕13号)中“注意防止不必要的重复,造成层层‘讲’、反复‘听’”的精神,学习传达时要有记录,要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
  4、关于如何把握工作节奏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近期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5〕13号)、《关于在省管高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细则》精神,在工作安排上,根据中央、省委新部署新要求和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高校自身实际,适时调整完善,做到统筹兼顾,留有弹性,灵活掌握。
  具体到每个巡回检查组,规定动作要严格执行,自选动作要灵活掌握,关键节点都要参加,上报材料都要审核。也可创新巡回检查方式,增加检查频率,多种形式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巡回检查取得实效。
  5、关于如何处理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的关系问题根据《关于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近期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15〕13号)精神,要“坚持真抓实做、讲求实效,力戒形式化、走过场,既要态度认真,又要方法得当,防止用不严不实的态度抓专题教育”。同时,在工作推进上,要“坚持常态化组织,注重把专题教育各项安排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与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整改相结合,与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切实把专题教育作为推动日常工作的动力,把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作为检验专题教育成果的标准,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