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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司法改革名家谈”系列论坛


  本报讯 4月21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与我校法学院共同主办的 “司法改革名家谈”系列论坛暨捐赠仪式举办。
  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向法学院捐资人民币20万元,用于支持对于司法改革及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相关问题的研究及探讨。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新清与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签订合作协议。党委常委、副校长林维主持捐赠仪式。
  孙佑海明确了此次捐赠及双方即将共同举办的系列活动对于司法实践的重要意义。王新清对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双方今后进一步加强交流。
  首届论坛以“审判委员会的改革”为主题,邀请实务界及学界专家围绕司法改革中出现的若干热点问题、创新思考、改革试验等进行深入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担任主讲人。蒋惠岭表示,审判委员会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实体,而在于不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能得到保障。蒋惠岭介绍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审委会改革的具体情况,体现了逐步去行政化的过程,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改进。
  王新清认为,审判委员会主要适用于法律适用上存在疑难的案件。非专业背景的委员参与其中明显专业性不够。他指出,推行员额制之后法官水平逐渐提高,审委会是否有必要尚存在疑问,并建议改审委会为专业委员会。
  中国行为法学会司法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钱列阳认为,审委会是凌驾于审判程序之上的行政程序,而行政程序只讲实体正义不讲程序正义,审委会甚至成为干预司法的渠道,导致审判不独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廖钰介绍了审委会的微观运行状况及其存在的合理性,认为审委会对于解决疑难案件、统一裁判尺度等有实际意义。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等专家学者先后发言,对审委会的存废以及如何改革进行了深入探讨。(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