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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育外引”战略 打造“中工人才高地”

□王海旭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高等学校之间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中原工学院作为一所地方高校,能否拥有“大师”级学科带头人,能否拥有一大批年富力强的学术骨干,能否拥有一批在教学科研方面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关系着我校事业的发展。当前我校提出了“更名大学”、争取博士授权点、建设省内一流特色骨干大学的奋斗目标,那么能否引进人才、用好人才、培养人才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前提和关键。

                                                                            引才有方法

一、 广开“纳才”渠道,大力宣传多方出击。各学院发挥人才引进工作的主体责任,利用学缘关系、导师推荐、校园招聘、重点高校就业网站、人才招聘商业网站及主流报刊等形式宣传我校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人才来我校工作。  

二、创新方式方法,“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针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大师”等高端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创新人才引进模式的“柔性”引进工作思路。2013-2015年,我校共聘用省级特聘教授3人,省级讲座教授3人,聘任校级特聘教授13人,聘用兼职教授31人。  

三、 紧跟人才资源市场竞争形势,及时提高新进博士待遇。2015年、2016年先后两次修改《关于中原工学院引进博士待遇标准》。博士安家费由原来的10万提高至15万元,再提高至15-30万元,大幅提高科研启动经费、住房补贴等相关待遇。对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南校区还提供一批房源供选购,同时安排配偶工作等。增强新引进人才的幸福感、满意度和归属感。

                                                                              用才有门道

引进人才的目的是使用人才。要用好人才,除了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更重要的是要用事业留人。将高层次人才放到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和特长的岗位,为他们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近年来,我校一大批学科平台和科研平台获批,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了干事创业的舞台。例如:“金刚石高效精密锯切工具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获国家发改委立项;我校牵头申报的“河南省纺织服装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获批组建河南省创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学科技园区已成为河南省和郑州市首批省级大学科技园。这些国家级和省级的技术创新平台为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实现“产、学、研”结合提供了有利条件,加快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企业孵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能够鼓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自己的学科优势,迅速地融入到学校的教学科研中去。  据统计,在近三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的主持人中,有94%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在学校33个学科平台和科研平台中有82%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

                                                                               育才有制度

为打造一支结构优化、业务精良、创新力强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做好师资培养工作,学校大力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营造学术环境、政策环境、生活环境等,使广大教师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晋升有机会、最大限度地激发个人潜能。在职称评聘、出国进修、攻读学位、荣誉称号授予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中原工学院校内特聘教授评聘暂行办法》、《中原工学院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暂行办法》等文件,为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拔尖人才提供制度保障。2014年,我校评选了3名校内特聘教授和17名青年拔尖人才;2015年,我校评选了1名校内特聘教授和20名青年拔尖人才。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出国进行访问学者研究及参加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近三年,共派遣国内外访问学者、博士后等30余名;选派7名教师到国内外重点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做好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审和授予工作。近三年,我校共获批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遴选并获批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3人,“纺织之光”教师奖2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培养对象6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获批专业技术二岗5人,推荐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1人,推荐河南省优秀教育管理人才1人。

                                              链接:中原工学院2016年博士招聘待遇标准

1.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各项待遇。 

2.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三年。  

3.学校提供150平方米左右的南校区教职工住房预留房源,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选购预留房源,购完为止。

(1)来校工作之前的三年内,完成的业绩符合下面任意一条:

a.作为主持人获得或完成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前3名),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前3名),或省级重大教学或科研项目(主持),或者是获得或完成一项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前3名) 或 主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b.获得国家级教学或科研奖励(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主持)。  

c.文科在由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CSSCI来源权威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理工科在SCI源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SCI二区以上)。  

d.获得省级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主持)。  

(2)博士夫妇同时签约并报到入职者(仅可认购一套住房,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分别发放)。  

(3)紧缺学科、特色专业引进的博士。  

(4)博士后。  

(5)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  

(6)同时符合上述多个条件者,仅能认购一套住房。  

4.对于选购南校区教职工住房预留房源的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为15万,缴纳房款时可一次性支取。  

5.对于未选购南校区教职工住房预留房源的博士,购房补贴及安家费待遇标准为15-30万元,具体标准根据学科专业紧缺情况、个人业绩等情况确定;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按3年平均支付,对于能够提供购房手续者、可一次性支取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6.对于未选购南校区教职工住房者,按1500元/月的标准提供三年的住房补贴。  

7.视学科和科研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使用期限为3年),标准如下:  

(1)理工、管理学科科研启动经费标准为10万元,文科科研启动经费标准为6万元。  

(2)博士后、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标准上浮2万。  

8.配备手提电脑一部。  

9.每人每月补贴电话费100元。  

10.对于拥有标志性科研成果的博士、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学校特别紧缺学科的博士,若有其它要求,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待遇标准(例如,配偶工作安置事宜、市区内阳光四季园等小区的学校预留住房的选购事宜、购房补贴及安家费标准、科研启动经费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