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明义
编者按:本文是我校著名校友、原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陈明义同志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大会上所作报告主要内容。该报告对我校相关学科的发展有很大的启迪作用,特刊登此文,以飨读者。
开发占地球表面71%的海洋,已成为21世纪人类获得新资源、扩大生存空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成为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前沿领域。
随着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海洋在国家当前和未来发展中的战略作用愈加显现。2003年我国已经制定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要加快发展空天和海洋科技,和平利用太空和海洋资源”。辽阔的海洋蕴藏着极其丰富的资源,大体可划分为三个部分。1.海洋物质资源,包括海洋生物资源(生活在海洋中的各种生物体)和非生物资源(海水本身及溶于海水中的各种化学物质、沉积蕴藏于海底的各种矿物资源)。2.海洋空间资源,指可供人类利用的海洋空间(含水体空间、大气空间、海底空间及岛屿)。3.海洋能源资源,指蕴藏在海水中的各种能量。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人均资源和人均环境容量都大大低于世界人均水平。我们更迫切需要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海洋战略的实施,抓紧开展对公海的探测和立标,加快“蓝色国土”资源开发和保护,做大做强海洋经济。为此要整合我国各相关产业、科技、教育的力量,像当年抓航天工程一样,向海洋进军,做大做强海洋产业,为建设海洋强国而奋斗。
(一)抓紧开展对公海的探测和立标
除了各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外还有49%的地球表面属于公海,称之为“蓝色公土”。公土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公海,二是国际海底区域。
公海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它拥有广袤的空间。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当前,许多国家为“蓝色公土”中丰富的资源所吸引,正在积极地发展海洋高科技,力图捷足先登率先进入公海和极地,一场“蓝色公土”的圈地运动正在全球紧锣密鼓地展开。我国人口众多,要避免当我们走到公海的餐桌前却已没有足够席位的尴尬局面,我们要有紧迫感,必须奋起直追,抓紧开展对公海和极地的探测,考察和立标工作。
我国已经开展了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工作,并且在太平洋圈定7.5万平方公里多金属开发区,开展了对南北极的科考工作,但对浩瀚公海环境的探测,还开展得较少。我们要大力建造各类海洋探测船、考察船,同时利用我国强大的商船队,应用航天工程已经积累的科技优势,制造海洋探测器、机器人,和海洋空间站,到公海各大洋(含无人岛)的各标志性海域和极地开展探测、取样和立标工作,也进行必要的科学考察。这样我们既可以为人类探索公海和极地作出中国人应有的贡献,也可以为将来研讨公海和极地的权益时有我国十三亿人更多的发言权和应有的权益份额。我们的祖先曾在南海有过光辉的航海足迹,所以我们国家在南海才拥有比较大的合法权益和开发空间。
(二)集中力量发展海洋高科技
为了维护国家的海洋战略利益、拓展在公海和极地的开发空间,开发利用战略性海洋资源,我们必须集中力量发展海洋高科技。
“九五”期间,“863”计划设立了海洋技术领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海洋技术经历和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过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为海洋高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海洋技术仍然是我国差距较大的领域,还不能满足建设海洋强国对海洋技术的要求。要加强海洋科学的基础研究,加大投入,拓展和办好各类海洋科研机构和院校,大力发展海洋高科技,努力提高我国对近海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为深海大洋和极地的战略性资源的探测、开发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国家科技部已作出了“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的规划,建议国务院投入必要的资金,聚集必要的技术力量,以深海环境观测与资源探查的关键技术与装备作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我国海洋高科技的水平,使我国的海洋高科技在2020年之前有一个显著的进步,为建设海洋强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为海洋科技、经济发展培育人才
为适应海洋科技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要大力培育海洋领域各专业的人才。
要通过人才预测和分析,制定海洋人才培养规划,要重视引进国外各类人才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要加强对青少年和全民的海洋知识普及教育,增强海洋意识,了解海洋国土、大洋和极地蕴藏着丰富的资源,了解海洋产业和海洋经济。
要办好现有的各级、各类涉海院校。对传统专业要不断提升。要按照海洋产业发展的需求开办一些新兴的海洋专业。要开展研究,创造条件创办一些面向未来的海洋专业。还要重视海洋经济管理人才的培养。
我国一些重要的理工科大学和沿海省份的相关高等院校在专业设置上可增加海洋产业方面的内容,培养能适应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型专业人才、科研教学人才。
(四)加快“蓝色国土”的资源开发
我国海岸线长达18000千米,拥有300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片宝贵的海疆,加快开发、利用和保护步伐。
首先要进一步开展和完善对这片“蓝色国土”的资源调查工作,在广阔的黄海、渤海、东海与南海,进一步开展资源的调查工作。在台湾海峡,可以考虑在有条件时建立海峡经济区,两岸联手开展对海峡资源的调查和合作开发。在保障国家主权的条件下,可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进行联合调查与开发。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总体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并分步实施。
其次要加快对沿海港口的建设,建造各类海洋工作船和各种海洋平台,大力加强海洋工程建设。有计划地对“蓝色国土”上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油气资源进行开发。充分利用“蓝色国土”的空间资源,有条件的建立海底油库、在岛屿上建设机场,大力发展海上旅游业。有计划地开发利用各类海洋能源。
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有序开发利用“蓝色国土”资源的同时要高度重视保护海洋生态,保护海岸带,保护海疆资源,使海洋物质资源、海洋空间资源、海洋能源资源得以充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五)做大做强海洋经济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海洋产业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上作出了一系列的部署,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有关资料表明,2007年,我国海洋产业总值达24929亿元,占国内GDP的10.11%,其中海洋产业增加值14844亿,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为10085亿元。海洋三次产业比为5.1/46.1/48.7。
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面临很好的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沿海省(市)地方政府积极性也很高。有些省份提出建设海洋大省的目标。海洋产业的涉及面很广。广义地讲:凡直接从海洋中获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直接应用于海洋的生产和服务;直接对从海洋中获取的产品进行的一次性加工生产和服务;利用海水或海洋空间作为生产过程、基本要素和进行的生产和服务;与海洋密切相关的科研、教学、技术等其它服务和管理都源于海洋产业。目前,世界上已形成大约20个海洋产业。而我国比较主要的海洋产业是12个。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提升高科技产业,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航天航空、海洋等产业”,我们要不要提升发展传统海洋产业(如海洋渔业、造船业、航运业及港口交通运输业等)的水平;大力发展比较新型的海洋产业(如海洋油气业、海洋旅游业、海洋药物与保健业、海洋信息与服务业等);创造条件积极发展面向未来的海洋产业(如海洋能源利用业、海水化学资源开发业、海洋采矿业等),更好更快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资源。
据有关专家预测,21世纪是海洋世纪。在本世纪内世界海洋产业的总量可以达到与陆地产业相当的水平。我国发展海洋经济任重道远。
(六)加快海军的现代化建设
毛泽东同志在建国初期就提出要建设强大的海军,2000年之前我们已经建成“近海防御”型海军。
今后,为实施海洋开发战略建设海洋强国,我们将有大批的海洋考察船和商船队从“蓝色国土”走向大洋和极地,我们和世界五大洲的经贸活动还要有更大的拓展,这就对加快海军的现代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的海军建设要从近海走向大洋,承担起国土防御,保卫国民经济发展与海外利益三方面的任务。近期要保卫海疆的安全,维护祖国统一,捍卫国家海洋权益;中期要确保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物资在公海海路上的畅通;长期要保护中国商船队的自由航行,保卫我国日益扩大的海外贸易与投资的利益。必要时保卫中国公民与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与安全。
为此,要继续增加用于海军现代建设的财政投入,不断提高建造船舰的能力与水平,增强舰队的综合能力,继续提高海军官兵的素质和提升训练的水平。可加强与友好国家的军舰互访活动,参加在大洋上的联合海军演习等。
(七)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
开展对公海的探测、取样和立标工作,以及相应的资源开发,都必须对现行的国际海洋法规有所了解,在合法和不违反法规的情况下进行。为此,我们要深入地研究有关法规,尽力拓展我们在公海工作的空间和内容。在“蓝色国土”上的资源开发,尤其是开展国际合作时,也需要研究相应的法规。
现行的国际海洋法规是历史形成的。发达国家在海洋开发的历史长,这些国际海洋法规多数是由他们为主导形成的,比较充分反映了他们的要求和权益。而发展中国家从事海洋活动比较晚,因此反映他们的要求会少一些。我国是发展中大国,在今后法规的修改中,要更多地参与和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
要努力培养国际海洋法规方面的人才,充分地参加联合国涉海部门的活动,积极参加国际海洋法规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大我国的发言权。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多极化和发展中国家的兴起,在公海上的经济活动要增加,针对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还要补充和新制定一些国际海洋法规,我们要有足够的准备,在制定新法规时,有与我国的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发言权与参与制定的权利。
陈明义同志简历
1940年8月生,福建福州人。研究生学历。196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造船系。1966年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流体力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同年11月参加工作。
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师,厦门水产学院副教授、渔机系主任、厦门水产学院副院长,福建省科委副主任、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兼职教授,1983-1984年曾到挪威理工大学、海洋技术中心作访问学者。
1985年起任福建省副省长。1993年1月至1993年9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副省长。1993年9月起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94年4月至1996年10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2001年1月至2006年1月任福建省政协主席。2008年3月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