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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论》、《矛盾论》的理论创新与现实意义


  《实践论》、《矛盾论》分别完成于1937年7月和8月,是毛泽东同志最杰出的哲学论著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杰出理论成果,标志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基本形成。今年是毛泽东同志诞辰122周年,笔者重读这两篇论著,对其中的哲学思想有了更深的理解。
  《实践论》、《矛盾论》的理论创新《实践论》、《矛盾论》两篇论著在反对教条主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阐明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的相关思想。《实践论》如其副标题所示,是“论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和行的关系”,其核心观点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矛盾论》如其标题所示,是运用中国哲学中的“矛盾”一词指称“对立统一”,全面阐述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思想,其核心观点是: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实践论》、《矛盾论》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唯物辩证法思想的丰富与发展。
  关于认识与实践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都有详细的论述。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提纲中指明了实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实践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并指出认识的真理性问题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而非理论问题,也即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阐明了意识的起源和本质,指出认识依赖于实践。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哲学笔记》中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指出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实践论》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认识论思想的丰富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从而将自身的实践观念与康德、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实践观念区分开来,与费尔巴哈的无感性日常生活直观的无差别、无变化、无创造性的实践观念区分开来。在此基础上,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实践的三种基本形式:生产活动、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从总体上对人类的实践形式进行了概括与区分,也就对人类认识的领域进行了概括与区分。其二,以往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主要是从唯物主义的角度谈认识论问题,即强调认识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毛泽东则进一步强调实践在认识活动过程中的作用,强调实践作为主体与客体的中介,是认识的基础、来源、动力、目的,并作为沟通主体和客体的桥梁而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三,列宁曾经指出,认识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是“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毛泽东在此基础上详尽论述了认识从感性到理性再到实践的飞跃的全过程及其必要性和条件,并对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认识发展的总规律进行了揭示。
  关于辩证法和对立统一规律的问题,恩格斯、列宁的阐述较为丰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自然辩证法》中,系统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看作是两种发展观,通过“辩证法的16要素”构建了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并将这一体系看作是逻辑、辩证法、认识论的“三者同一”。同时,列宁强调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并强调对立面的斗争在对立统一规律中的重要意义,这对毛泽东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继承了列宁的思想,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上升为两种宇宙观的对立,全篇对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进行了阐述,进一步发展了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的思想。紧接着,毛泽东对矛盾特殊性的各种形式进行了详尽阐述,尤其强调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是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的理论创新。毛泽东还详细论述了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强调“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同时,毛泽东用大量中国历史事实对矛盾规律进行论证,并运用矛盾规律指导当时的中国革命实践,使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不是仅仅停留在抽象理论的层面上,而是成为可以直接指导革命斗争的实践理念。从《实践论》重新认识哲学的“认识”与“实践”
  毛泽东在《实践论》中系统论述了认识与实践的关系,但作为其论述前提的哲学意义上的“认识”与“实践”分别是怎样的概念呢?我们可以从毛泽东的论述中反观其含义。
  “你要有知识,你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从这段话来看,哲学的认识与日常生活的认识有所不同,日常生活的认识包括主体对简单事实或复杂现象的认识,也包括主体对对象、自我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认识,而哲学的认识则是必须指向事物本质或事物发展规律的,是由表及里、透过现象深入本质的认识,单纯的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观察、了解,不是哲学意义上的认识。例如,“中国首都是北京”,单纯的这句话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没有揭示北京作为新中国首都其内在原因和本质特征,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哲学的认识。只有当一个人身处北京,感受北京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深切了解并切身体会其作为新中国首都的历史原因和作为新中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丰富内涵时,才是从哲学的认识角度对北京的把握。
  因此,哲学的认识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认识是对事物本质或发展规律的把握,而不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了解或对简单事实的复述;另一方面是指认识是一个发展过程,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此及彼、去伪存真、由感性到理性再到实践的不断发展过程。
  与哲学的认识相联系,哲学的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有目的、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是主体见之于客体的活动。首先,实践是有目的的活动,无目的的活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例如,当我们在极其饥渴的状态下出于生命本能的需求而吃梨子时,这只是类似于动物的本能的活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活动;而当我们为了品尝梨子的滋味而去变革梨子时,这一活动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活动,也正因为此,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认识活动才是有根有据的。其次,实践活动是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单纯的顺应外部世界的活动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例如,当我们在极其饥渴的状态下出于生命本能的需求而吃梨子时,这是在自然条件限定下和生理条件决定下的人的本能活动,没有改造世界的因素;而当我们将品尝梨子的滋味的活动融入到我们对自然和自身的探索活动中去时,它就成为人类改造世界的活动的一部分,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活动。最后,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活动是包含认识活动在内的。一方面,有目的的、能动的改造世界,必然要以对世界和自身一定程度的认识为前提;另一方面,真正的认识本身就是人们在观念中改造世界的过程。因此,不但认识要以实践为基础、源泉、动力和目的,实践本身也是包含认识和自我认识在内的,只有这样的实践活动才能成为更高层次的认识活动的基础。
  从《矛盾论》重新认识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着重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原理以及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关系,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由于历史条件和实际需求不同,毛泽东对不同矛盾和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的强调程度不同。例如,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时期,毛泽东比较重视强调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的矛盾在这一时期表现出的特殊性,即二者的同一性是这一时期推动双方发展和中国革命发展的主要方面;但在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则比较重视强调二者之间的斗争性,即斗争性转而成为推动中国革命发展的主要方面。但是,由于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需要,也由于其他种种原因,毛泽东同志在其一生当中更多地注重矛盾的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这种观点虽然直接促进了解放战争的胜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文化大革命”的爆发产生了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全面理解。
  首先,应客观看待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其一,矛盾的斗争性可以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但不能据此认为斗争本身就是发展。斗争只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力量之一,它和发展不是一个概念。其二,矛盾的斗争性可以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但不是一切斗争在一切时候都能推动事物发展。例如,在新事物刚刚诞生之初,事物矛盾双方都还未发育完全,需要共处于统一体中,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这时候如果过分强调斗争性,就会使矛盾双方两败俱伤。只有当事物发展到旧事物需要新事物取而代之时,斗争性才会成为推动事物发展的主要力量。其三,即使是在新事物取代旧事物的过程中,也不是一切斗争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任何斗争都要把握好斗争的程度,掌握好斗争的方法,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而绝对不是斗争越激烈越好。
  其次,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但不能据此简单地认为斗争性永远是主要的,同一性永远是次要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关系不等于主要和次要的关系。在任何事物的任何发展过程、阶段上,矛盾的斗争性都是绝对的,而矛盾的同一性都是相对的,这一关系不会因矛盾和条件不同而发生改变;但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何者发挥着更重要、主要的作用,我们在研究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应该主要把握住何者,则会因矛盾的性质、矛盾发展过程和阶段、矛盾所处条件、矛盾双方力量和地位对比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并不能认为任何时候解决矛盾的主要方法都是斗争,究竟主要采取同一性的方式还是采取斗争性的方式解决矛盾,必须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矛盾分析方法也绝不是简单的斗争学说。
  《矛盾论》、《实践论》的现实意义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实践论》、《矛盾论》正是这一理论体系的理论基石,从哲学的高度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正是《实践论》、《矛盾论》的现实意义所在。
  《实践论》中认识以实践为基础、实事求是的哲学思想,不但是当时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指导思想,也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不仅是毛泽东思想的核心,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正是在《实践论》基础上确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党的思想路线,一直指导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从历史上看,中国已经建立了适应更高生产力发展需求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从现实上看,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经济的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即便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中国已经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我们依然需要脚踏实地地去解决经济新常态下将出现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文化问题。30多年前,改革开放的决策实现了中国发展的破冰之旅;30多年过去了,之前改革开放释放出的经济增长的红利正在逐渐消失;未来30年,中国经济将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红利势必需要通过更加实事求是、更加深入、全面的改革,重新探索,重新挖掘,重新释放。
  《矛盾论》作为中国特色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宇宙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是个别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矛盾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完全属于科学社会主义,但又由于中国特殊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而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当代中国,《矛盾论》的观点具体落实为协调发展的战略方针。刚刚闭幕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协调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既是目标,也是过程本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各种矛盾是发展的动力,贯穿于发展过程始终,相互作用,即相互同一又相互斗争,共同推动矛盾统一体的发展。但是,矛盾与协调具有内在一致性,从本质上说,全面的矛盾是包括协调在内的。协调包含着矛盾双方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思想,强调平衡、协调、合作,体现包容万物、兼收并蓄的博大精神;但协调绝不是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而是“和而不同”。如果说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需要强调矛盾各方的斗争推动矛盾双方此消彼长而发生质变,那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则更需要强调矛盾各方的“和而不同”,相互促进推动矛盾统一体的共同进步。执政党的任务正是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城乡区域协调,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兼顾好各个领域的发展,走自己的发展道路,实现中国梦。
(作者万林艳、张滨单位:思想政治理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