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正式颁布实施
学院依法办学进入"宪章时代"
2015年底,《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获正式核准并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院开启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新篇章,办学进入"宪章时代"。通过一年多时间的酝酿到发布实施,作为学院最高办学准则的章程凝练了学院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和办学追求。准确定位学院的办学方向,厘清学院与举办者、学院与教学系部、学院内部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优化内部治理体系,为学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办学综合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
1.保障自主办学,突出师生主体。《章程》在总则中写明:学院为非营利性教育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在第二章明确指出学院和举办者之间的权责关系,进一步确立学院办学自主权。《章程》还单独开设两章,分别规定教职工和学生基本权利义务,突出教职工和学生的主体地位。今后,学院师生员工行使合法权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正体现学院办学以人为本、以生为本。
2.坚守职业教育,突出行业特色。《章程》建设以坚定不移的走职业教育改革之路贯穿始终,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交通英才为办学目标,对接行业产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如在序言中明确提出"立足交通、服务行业、面向社会"的办学定位和"经世致用、实学报国"的办学理念;在总则中明确指出学院职能是实施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在学院义务中明确规定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高水平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建设办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办学质量的持续改善。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行业特色明显的高职院校,在专业建设方面,学院一直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理念,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在历年办学过程中,学院始终围绕交通运输产业链做文章,随着大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的延伸和扩展,设置专业已经覆盖交通运输产业链的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和城市轨道交通等方面。因此,《章程》提出学院的专业设置以交通运输大类专业为主,涵盖资源环境与安全、土木水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等专业大类;学院利用办学资源和办学优势主动对接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与地方政府、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等的多形式沟通与合作,根据自身条件为行业、地方和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3.体制运行顺畅,汇聚办学力量。《章程》规定了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构建党委领导、院长负责、民主管理的内部治理体系,体制机制运行顺畅。外部扩大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区域产业、行业企业的校企合作,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汇聚起政府、行业、企业等多元办学力量。一是确立学院领导体制。《章程》按照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院党委和院长各自职权范围。二是规范学术运行机制。《章程》规定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并明确限定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人数。三是强化民主监督机制。《章程》规定学院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制度,通过教代会和学代会依法保障教职工、学生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和学生合法权益。四是落实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章程》规定学院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系(部)依法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五是建立多元办学机制。《章程》规定学院依法设立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和校友会,基金会宗旨是集社会力量、育交通英才,全面支持和推动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校友会以多种方式联系和服务校友,凝聚校友力量,拓展社会资源,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