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庄子·列御寇》中有一个“屠龙术”的典故:“朱泙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想到自己所学的宪法学专业,却又好像恰如其分,自己有时也戏称为“屠龙传人”。
宪法学一直被视为“隐学”,从1908年的《钦定宪法大纲》至今,中国的求宪历史也走过了一百多年,经历了十余部宪法。新中国成立之后也颁布了四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而82年宪法不知不觉也过了“而立之年”,历经四次修改,有关国家经济制度、国计民生的制度也被一一写入宪法,“私有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反映着国家制度层面的完善与改革开放和社会的转型在宪法文本上的投射,而宪法也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支撑。看似神秘、高大,被誉为“更高的法”的宪法,难道真的离我们的生活相去甚远吗?随手拈来近年发生的几件有意义的事,以纪念即将到的第2个“宪法宣传日”。
1、 宪法与“爱情”
美国俄亥俄州,20多年前约翰·亚瑟认识了詹姆斯,相爱并生活在一起,并且确定了长期彼此相互照料的关系。2009年两人决定相互以身相许。2011年亚瑟被诊断出肌萎缩侧硬化症,疾病缠身,日渐衰弱。两人希望在亚瑟去世之前解决结婚的问题,为完成这一愿望,他们决定从俄亥俄到马里兰州旅行。亚瑟行动困难,生命垂危,这一对新人就在巴尔的摩市的柏油马路上医用运输机里举行了婚礼,婚礼温馨而且浪漫,弥留之际的爱情令在场的人员无比感动,在与病魔斗争的过程中,更加显现出爱情的唯美与纯真,但是,他们却是一对同性恋人,马里兰州允许同性结婚,而俄亥俄州则禁止同性结婚。3 个月后,亚瑟去世了。可是俄亥俄州法律并不承认詹姆斯是亚瑟的配偶,不允许在亚瑟的死亡证明书写上在世的一方配偶詹姆斯的名字。根据俄亥俄州的议会立法,他俩即使是在一方死亡时也是行同路人,詹姆斯认为这样的强制性的分离令他终生痛苦。他提起诉讼,要求作为亚瑟死亡证明书上在世的一方配偶,最终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2015 年 6 月 26 日,美国最高法院以 5:4 对同性婚姻案件作出判决认为同性婚姻受美国宪法第 14 条修正案的保护,四个州的相关婚姻法有关婚姻必须是异性的规定违反第 14条修正案。换句话说,这个判决并不是仅仅认为他们可以结婚,而是认定了其他州认为同性不能结婚的法律是违宪的。比如说,华盛顿州可以同性结婚,俄亥俄不行,帅帅和伟伟在华盛顿结婚了,现在俄亥俄也要承认这个婚姻关系以及其享有的配偶权利,比如夫妻之间的相互继承权,甚至收养子女权利。美国最高院用其让我们东方人难以理解的“自由论”阐述了所谓“自由”与“个人自由”、“婚姻自由”的内涵关系。
如果从部门法学看来,婚姻、家庭与继承问题属于民法的范畴,怎么能够成为一个宪法问题,如果把各部门法看做是专门治疗各种“问题”的专科医生,那么宪法就是一个综合科医生,而且更像是一味药,治疗社会整体疾病,保障社会整体肌体的健康,为社会提供公平、公正、自由、平等与法治等价值理念的良药。当各部门法的问题达到一个瓶颈之后,需要上升到一个层面,考虑各部门法是否真正符合宪法精神的时候,也就到了需要宪法发挥其功能的时候。因此,宪法不仅与“爱情”有关,更关乎着公民个人的自由与隐私,权利与义务。
2、宪法与“孙志刚事件”
2003年3月,27岁的孙志刚从武汉华中科技学院毕业,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公司。3月17日晚10时许,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上街,被执行统一清查任务的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派出所民警带回询问,随后被错误的作为“三无”人员送至天河公安收容待遣所,后转送广州市收容所遣送中心中转站。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病被送往市卫生部们负责的收容人员救助站诊治。3月20日凌晨1时13分至30分期间,孙志刚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10时20分因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一位公民被人殴打致死?很简单的事情,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打入监牢了事,与宪法何干?
5月14日,俞江、滕彪、许志永三位公民,依照《立法法》第8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原根据原《立法法》第90条的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就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进行合宪性进行审查。最终在2003年8月《收容遣送办法》被废止。
从孙志刚事件看,宪法能够做什么?我们层层剥开会发现,如果认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违法主要是一个行政法问题,导致公民人身死亡主要是一个刑法问题,那么当对法律本身产生质疑的时候,才产生了典型的宪法问题,所以,宪法是“法律的法律”,它控制着法律的意义,并保证它们不过分限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宪法的主要任务是为保证公民自由的法律限制本身限于必要的范围内。当然,宪法另外一个重要的职能也就是保障国家机构的权力合理分配,使得中央和地方都能按照自身的特长和需要管理国家事务,立法、行政、司法机关都在宪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相互合作、彼此制衡。宪法不仅是法,而且是“更高的法”,法律是衡量公民行为和官员行为合法性的标尺,宪法则是衡量法律或立法行为合宪性的标尺。
2013年11月,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正式废止,违背我国宪法规定,实行了58年的劳教制度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标志着我国保障公民权利、法治进步的又一重大举措。
2014年武汉某大学军训,某学生要求佩戴民族与宗教服饰参训,并以宪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为借口。当宗教与国家教育相遭遇,限制在教育场所宣传与宗教有关的内容早已成为一项宪法常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厘清权利与权利的边界,解决价值之间冲突是宪法的一项重要职能。
2015年7月,我国确立宪法宣誓制度,并规定了宣誓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宪法宣誓彰显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宪法神圣的感知,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
2015年8月,为纪念抗战胜利国家决定进行特赦,有关特赦权力的决定权与发布权,体现出宪法对于国家权力的分工,确定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明确国家权力行使主体的职权范围。
2015年12月4日,第二个“国家宪法日”马上到来,宣传宪法有助于提高公民对于宪法认识的拓展和深化。宪法可以一点一滴地改变每一个公民的生活,而每一个公民对于社会现实的判断和对于未来的期盼也能够在宪法实践中得到体现。其实,宪法离我们每个人并不远,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呵护她,尊重她,信仰她,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确立宪法权威是实现依法治国,实现 “中国梦”的应有之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