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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吻掉的学籍”是教育懒招的结果


  某职业学校就读的张同学因在教室内与女同学接吻,被学校勒令退学。张同学的家长认为校方的处分过重,和学校进行过多次沟通,但校方称在教室内公然接吻,给其他学生带来极坏的影响,处理是有依据的,已经作出的处分不会更改。(3月16日《现代快报》)众所周知,对于恋爱校方都没有明确的禁止条例。对于教室接吻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有伤大雅”而给予开除的处分未免太过严重了。当下的大学生群体,甚至高中生、初中生恋爱现象比较普遍,在这样的环境里,男女同学有亲昵甚至接吻行为已司空见惯。不可否认在教室里当众接吻确实过分,应该接受学校的严厉批评教育,但不至于非要将其开除。反过来讲,当下的青少年如此早熟,对两性毫不在乎,整体素质堪忧,除了社会环境的影响,家庭教育欠缺外,学校教育失职也难辞其咎。
  一般而言,对开除这样严厉的处分都是有两个指导标准:一是后果严重,二是屡教不改。校方校规中关于“开除学籍”是这样规定的:“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且屡教不改者”与“打架斗殴、行凶、赌博情节严重者”。也就是说,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学校才能做出“开除学籍”的决定。受理此案的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陈赛金指出:“即使学生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学校也有举证责任,学校不仅要证明他行为不良,还要证明其严重性,证明何为‘屡教不改’,这对校方来说难度很大”。张某就“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且屡教不改者“这几项而言,偏离甚远。
  学校之所以做出开除的处分,意在“杀一儆百”威慑其他的学生。而靠这种“重处分,轻教导”的懒人式的教育方法,效果又有多大?学校不仅是向学生教授知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育人万不可忽视。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在很早的时候就给我们做出示范,用四个糖教育一打架的小学生。而事件中的校方则采用快刀斩乱麻的处理方式,不免让人心生寒意。学校对于学生应该从一开始就常抓不懈,给学生们打好基础,尽职尽责全面把好关,要有点耐心,讲点方法,不要平时放任不管,忽视教育引导,一旦学生做出“惊人之举”,就将其“一棒子打死”,这样做恐怕是会适得其反,难收良效。
  令人悲哀的是很多学校只是单一的去传授知识,而对学生的耐心引导,健全人格的塑造,道德观念的培养,偏颇行为的矫正等,往往做的不够。学生有缺点,必要的惩戒是可以的,但不能一棍子打死,要把重点放在教育和引导上,给他们反省和改过的机会。不要动不动就扣于诸如“品行不端”的大帽,正确的引导才教育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