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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旭龙


  单旭龙,中共党员,法学院0835班班长,曾任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
  认真刻苦 奋发进取单旭龙在以往的六次期末考试中均获得校一等奖学金,两次被评为“学习标兵”,获得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他对专业课的学习尤为认真,并积极参与学术研究,与老师合作,在《当代经济研究》发表有关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论文,在《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论当前我国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变革的困境与出路”,在《行政与法》发表论文“竞争经济下董事责任保险合同之变革研究”。2011年,他作为我校学生代表参加了吉林省教育厅组织的吉林省大学生就业能力拓展培训,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合格证书。
  认真负责 成绩突出单旭龙在大一军训期间就因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士兵”。从大一开始担任法学0835班班长,带领所在班级获得了院辩论赛冠军,“共抗甲流、强健体魄”足球赛冠军,院排球赛亚军;组织本班进行了向“夕阳红”敬老院献爱心、到长春市中心血站集体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2009年,法学0835班被评为“校先进班级”。
  在院学生会工作期间,他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从一名普通的秘书处干事到秘书处副秘书长,再到担任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会的工作让其成长、成熟。他组织、参加了2009年、2010年暑期“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并作为民商法组的组长解答了村民们的问题,得到了村民的称赞;组织了两次法学院中秋联欢晚会,得到了团委老师好评。大三时,他协助团委老师管理大一学生,在担任助理辅导员期间,尽心尽力,所带班级法学1042班获本年级综合最好成绩,并被评为“校先进班级”。正因如此,单旭龙两次被评为校“优秀学生干部”,一次被评为法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自立自强 态度积极虽然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但单旭龙自立自强。他每个假期都会打工挣取生活费,曾当过装卸工,当过服务员,当过苦力。在校期间,他在图书馆、教务处勤工助学三年,还做过司法考试辅导机构的校园代理。虽然生活俭朴,但他仍热心帮助每一位同学,并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努力充实和丰富自己。他参加了2009年校舞蹈大赛,获得民族舞第二名;参加了两届校运动会,获得了100米接力第四,400米接力第三,并两次被评为“法学院优秀运动员”。他所在寝室两次被评为校“文明寝室”。他还获2011年“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单项奖学金。
  积极向上 与时俱进单旭龙关心时政热点,踊跃参加思想政治学习,当选为校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他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两次被评为校优秀团员,一次被评为院优秀团员。2011年,被评为校三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