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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三明学院教师争做学生成长引路人


  从去年起,三明学院党委书记马国防有了一个新身份———学生导师。在平时,他需要像父母一样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像良师一样在学习、思想等方面指导学生,像益友一样与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思想交流。
  马国防担任的是外语系、经管系的两个男生宿舍全体学生的导师,他常常深入宿舍与学生交心,或者邀学生一起开展体育运动。马国防说:“一些学生在课外和我一起打乒乓球、网球,他们的球技有了进步,而且变得更加开朗乐观了。”
  在三明学院,全校在职干部、教师都兼职担任大学生导师,全校学生也都有导师。该校学工处处长廖景榕介绍,若仅由学生辅导员承担育人职责,不仅力量薄弱,而且教师与学生之间彼此缺乏沟通了解,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而在职干部和教师参与育人,则能使校园更温馨和谐。
  三明学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学生导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全校在岗的专业教师、管理干部和教辅人员都必须担任学生导师,要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指导两三个宿舍的学生,要做到经常到学生宿舍、教室等场所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学生人生成长的引路人。
  该校规定,学生导师实行聘任制,每年一聘,符合条件的教师和在职干部才能担任。同时,该校对导师按年度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师德师风评价和干部职务晋升等直接挂钩,表现突出者享有优先权。对拒绝履行导师职责、不能做好导师工作或考核不及格的干部和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廖景榕表示,导师制实施后,导师切实帮助学生解决了许多问题,比如,一些学生宿舍的设施设备坏了,导师会催促有关部门派人来修理;一些学生经济拮据,导师会帮助联系勤工助学岗位;一些学生在情感上受挫,导师会及时给予宽慰和引导……“导师经常下宿舍,给我们带来了许多变化,比如,宿舍更加干净整齐了,我们交际水平提高了,视野也扩大了。”三明学院艺术学院2007级学生吴一亮说,针对毕业班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导师常常列举往届毕业生的经验得失,及时提供各种招聘信息,尽力帮助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
  三明学院政法系2008级学生黄志力说:“大学生思想情感活跃,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需要有经验的导师引导,导师结合自身的经验‘现身说法’,对我们的成长、成才十分有益。”
  三明学院数计系2007级学生李杰说:“在课外,我们能了解到一个更真实、全面的教师,会被其多才多艺、人格魅力所折服,从心里敬佩教师,从而信其道。”
  (原载《中国教育报》2011年8月日 版 记者 龙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