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组织全校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学习新条例
本报讯 12月2日,我校在国际交流中心201会议室召开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会。校党委书记王枬、校党委副书记王源平、唐仁郭出席了会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党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处)、研工部等党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王源平主持。
唐仁郭副书记详细解读了新《条例》。他认为,新《条例》是高校党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新形势下推进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举措。他从背景意义、新旧对比、学习体会、学习要求等四个方面,对新条例进行了解读。
他指出,对于高校来说,《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并称“两法一条例”,新《条例》也是高校办学具有根本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在介绍了条例修订的背景和过程之后,他强调,“新条例”贯彻了中央对高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高校党建的新经验,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从事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然后,他从10个方面比较新旧《条例》的异同,并强调指出,新《条例》突出党内监督、党内民主、党内关怀、党内建设等几个方面内容。在与大家共同学习新《条例》后,他谈了四个方面的学习体会,认为新《条例》体现了党对高校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融入了党的制度创新成果,运用了党的实践创新成果。
王枬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她从几个关键词入手,对新《条例》的解读作了补充和分析,并对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通报了全区本科院校教育教学工作座谈会的情况,并指出我校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要求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发挥带头、带领、带动的作用,善于团结师生,敢于抓住时机,勇于迎接挑战,在推动校园和谐和学校发展中进一步发挥作用。
王源平副书记在会上对学校的重要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的精神,二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