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闪烁 骄阳升腾三明学院第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大幕开启
编者按:
我校第五届“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即将开展。评选“十佳大学生”,是我校紧密结合创先争优实践活动,深入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要广泛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善于发现和运用先进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使先进典型的高尚情操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的精神,切实在学生中树立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助人为乐等方面的典型,以点促面,推进学风和校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各系认真组织,广大同学积极参与,评选出我们自己的校园明星!评选办法:
1.评选、表彰活动要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工部、团委为主承担,并吸收党政办、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和校学生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各系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在系党总支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2.各系提名的候选人(已被评为“十佳大学生”的同学不再参评)不受名额的限制,可采取班级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
3.班级推荐或学生自荐产生的候选人应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还须另附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及个人一寸照片两张,工作、学习、生活照片若干。各系负责审查同意后,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时间:12月9日之前)4.初评工作小组根据各系提名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实际考察情况,从中评选出20名第五届“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整理出正式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三个校区公示,并向全校印发正式候选人的简介,校广播台对候选人的事迹进行介绍。(完成时间:12月20日之前)5.(投票形式分为学生代表投票和评审委员会投票,评选结果按照100分的分值进行计算。
6.各系选派学生代表(每系100人)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占总分值的50%。(完成时间:12月28日之前)7.,评审委员会综合正式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行投票,投票结果占总分值的50%。最后根据评审委员会和学生的投票分值结果评选出三明学院第五届“十佳大学生”。(完成时间:2011年1月15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