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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工作 明确责任 注重实效
学校全面启动创先争优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明)9月10日,学校根据中央及湖北省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部署,在全校印发《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工作安排表(2010.07-2011.02)》,正式启动创先争优活动。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我校创先争优活动分“准备”、“启动”、“实施”、“交流总结”4个阶段进行。校党委要求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
  在准备阶段,学校已经完成了领会精神、建立机构、广泛调研和统一思想等各项工作。校党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工作,成立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上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并下发校内有关单位;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传达学习有关精神,研究制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在启动阶段,学校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举办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开展创先争优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题研讨班;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单位动员大会;各党支部制定具体活动计划,党员提出参加创先争优的具体打算和努力方向。
  在实施阶段,学校将通过适当方式,将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实施方案,各党支部的活动计划以及党员提出参加创先争优的具体打算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将组织学习中央、省委、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文件、理论文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举办学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和新生本科生党员培训班,积极推进党组织建设“三进工程”,开展佩戴党徽、悬挂党旗、设立党员公示牌、创建党员先锋岗、实施党员服务承诺制等“亮牌示范”活动,开展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结对帮扶”活动,围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党风促教风、促学风”等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创先争优”为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将对党员进行评议,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点评。
  在交流总结阶段,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向校党委和党员进行述职,党员向所在支部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召开“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暨推进会”,对前阶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