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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获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我校科技服务湖北再显身手


  本报讯(通迅员 陈腾)7月 21日,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我校编制完成的《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保护规划》工作由湖北省委 2007年 7月“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部署,省发改委牵头组织,项目主持人为资源环境学院李兆华教授。
  梁子湖地跨武汉市江夏区和鄂州市,水域面积225平方公里,是湖北省第二大湖。其生态系统完整、物种丰富、水质优良,被专家称为“化石型湖泊”、“物种基因库”和“鸟类乐园”,是目前全国保护最好的淡水湖之一。但近年来,随着流域内人口增加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加上周边地区工业、种植业、养殖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以及水资源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不当等,致使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生产污染叠加,水质污染与生态退化交织,生态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2007年7月21日,湖北省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定了梁子湖“保护第一,合理利用”的基本方针,并责成省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梁子湖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保护目标,在充分考虑流域水环境容量、确定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 9月组建了由省发改、环保、农业、水利、林业、住建、旅游等省直部门和我校参加的规划专班。通过历时一年的考察调研,完成了《保护规划》初稿,在反复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涉湖四市区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保护规划》送审稿,并通过了专家评审。2009年 11月 12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保护规划》,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后,《保护规划》由省委常委会议通过。
  《保护规划》明确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到 2014年梁子湖水质稳定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物多样性维持稳定,湖区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和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保护规划》提出了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的五大任务:一是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总磷为重点,2014年总磷入湖量在 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 30%以上。二是防治水污染。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控制农村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加大湖面机动船舶燃油污染防治力度。三是修复生态系统。为了防止湖泊水面碎化,确保水生态系统完整性,在湖泊保护区实施 “三线”保护对策。以湖泊水域线最高控制水位为蓝线,此区域是湖泊保护的主体和重点;湖泊和入湖河道以湖泊(河流)水域线为基线向外延伸不少于 30米为绿线,此区域是保护湖泊的绿化用地;以湖泊绿化用地线为基线向外延伸不少于 300米为灰线,此区域现有土地用途可以不作改变,但禁止新(扩)建污染类建设项目。四是合理利用资源。在“保护第一”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在湖泊保护区内,水产养殖业要从围网养殖向生态养殖过渡、从常规养殖向高端养殖转型;种植业要以清洁种植为方向;林业发展要加大生态林和景观林带建设力度;上游集水区工业发展要从分散污染型向集约清洁型转变;旅游业发展必须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严格执行《保护规划》制定的“三线”保护方案和“三区”管制政策。五是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制定“梁子湖综合管理办法”、“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逐级落实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确保规划目标落实。
  规划的重点工程是:提出五年内拟建的重点工程共9类97个项目。实施《保护规划》后,可削减入湖总氮 308吨,将入湖总氮控制在湖泊环境容量之内;削减入湖 COD3218吨,使 COD入湖总量低于湖泊环境容量;削减入湖总磷 58吨,削减率30%。《保护规划》对保障梁子湖成为中国乃至国际湖泊保护的“典范”提供了科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