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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常遇问题解答


  一、学生证件档案问题
1.遗失学生证,应如何补办?
  答:如学生证不小心遗失,需要补办,首先应到所在院(部)学办办理遗失证明,然后持证明到市级以上报刊(如江西日报、南昌晚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等)进行登报挂失,再带着登有本人挂失的报纸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科具体办理。具体办理程序为:填写“学生证遗失补办登记表”(一式三份)?到院(部)学办签字盖章?将登记表交到学生科领取新学生证进行内容填写、相片张贴?将学生证交到学生科加盖学校行政章及钢印?领取学生证。
  2.学生姓名与“录取花明册”不相符,需更改姓名,应如何操作?
  答:办理程序如下:学生应写好更名申请书(着重写更改姓名的原因),再将本人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科,然后由学生科老师到省教育厅高教处具体办理,最后通知学生更改姓名结果及有关情况。
  3.学生在大二以前,由于某种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专业学习,应如何办理?
  答:学生首先应向班主任提出调整专业学习的书面申请书,由班主任将申请报到所在院(部)和拟转入院(部),经该两院(部)分别研究同意签署意见后上交学工处学生科审核,再经学工处领导签字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批准后经学校下文即可调整专业学习(注:调整专业学习有时间性,即在每学年五、六月份方可申请调整,且调整专业一般得留入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本人档案未按要求转交到学校,学生应如何办理,使本人档案尽快转交到学校?
  答:新生进入学校之后,学工处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如发现有学生缺失档案,将通过有关学院(部)老师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学生在得知自己档案未转交到学校后,应及时与本人当年所读中学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如学校反映档案已转交至上级高考招生部门,则应与相应的高招部门联系,查清自己档案下落。如有关部门不予配合,学生则可利用寒暑假,或叫家人前往当地了解档案下落。在了解到档案的下落后,如当地需要我校出具相关证明方可领取或邮寄,则学生应及时与学工处学生科老师联系,我们将为你出具有关证明,尽快将你的档案调至我校。
  二、日常生活问题
1.什么是勤工助学?
  答: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增长才干,并取得一定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学校提倡、支持并依法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收入。
  2.怎样才能参加勤工助学?
  答:勤工助学主要是面向全院学有余力的已被认定的困难生,经本人申请,院(部)推荐,用人部门考核,资助办同意方可上岗。
  3.我校主要有哪些勤工助学的岗位?
  答:我校的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图书馆借阅服务、书库管理及自习室卫生维护、各实验室和机房卫生管理员、演艺厅灯光音响、发放校报、维护精诚网、后勤服务监督员、档案室管理等岗位。
  4.寝室全体成员忘带钥匙,该向何处求助?
  答:可到本学院学办借存底钥匙开门。
  5.学生证出现问题时应到何处解决?
  答:学生证出现问题时到学工处学生科(商城三楼304室)解决。
  6.校园卡出现问题或丢失应如何处理?
  答:可到校园卡办理中心(在商城一楼银行旁边)换卡或办理挂失手续。
  7.长时间停水、停电向何处咨询?
  答:可向后勤服务总公司能源动力中心(7118692)咨询。
  8.寝室门锁坏或寝室资产如有问题向何处报修?
  答:向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维修综合服务中心(7119343或7119331)报修。
  9.电用完到何处充电?
  答:到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楼一楼工程维修综合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窗口交费。
  10.钥匙丢了怎么办?
  答:先向本学院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待学院签字盖章后再到后勤服务总公司工程维修综合服务中心钥匙配备处(三食堂地下室木工间,电话7119331)配备。
  11.校园医疗室的急救电话?
  答:7118120。
  12.校园安全保卫急救电话?
  答:7118110。
  13.学生在寝室禁止用哪些电器?
  答:禁止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电热管、电热杯、热得快、电热毯等一切非学习用或大功率电热设备。
  14.学生寝室固定资产包括哪些?丢失或损坏是否要赔偿?
  答:学生寝室固定资产包括门钥匙、彩电、遥控器、闭路线、电话、电话线、日光灯、电扇、综合柜、组合书桌、椅子、铁床、镜鞋架、脸盆架、窗帘、电视柜、电视支架、门、窗、室内外晾衣杆等。如有丢失或人为故意损坏应按照资产管理处出示的《学生寝室财产价目表》标准照价赔偿。
  15.彩电如有问题向何处报修?
  答:在学生寝室里共使用了TCL牌和日菱牌两种型号的彩电,TCL牌彩电有问题可直接拨打4008123456维修热线,日菱牌彩电有问题则直接向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7118823)报修。维修时如需收费则应先征求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7118823)意见。如果是信号问题则应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报修(7118901);16.学生宿舍门卫、公共场所保洁工作属哪部门负责?
  答:由后勤服务总公司物业管理中心负责(7118845)。
  17.如入住时寝室资产已有损坏,维修后要交纳维修费,则应如何处理?
  答:可直接与本学院联系。
  18.寝室资产报修后,如果维修不及时,应怎么办?
  答: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可向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7119341,晚上19:00至21:30可向值班干部反映。值班电话:7118001。
  19.如果需要调整寝室住宿安排,应如何办理?
  答:原则上住宿安排一旦确定,不允许调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报学工处宿教科备案。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