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清泉:见义勇为精神高尚 见义勇为英烈不朽
!!!!(上接1版)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唱响主旋律,继续把“10·24”英雄群体作为全省道德建设的重大典型,把他们的先进事迹作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生动教材,采取多种形式,更加全面准确地宣传英雄集体的先进事迹,更加深刻阐述英雄集体的精神内涵,充分报道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进一步在全省掀起学习英雄的热潮,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不断扩大舆论宣传的覆盖面,把宣传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区、乡村,大力宣传匡扶正义、扶危济困、惩恶扬善等见义勇为典型,使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鼓励和带动更多的人参与见义勇为,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耻、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要积极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在危急中舍己救人是见义勇为,抵御自然灾害是见义勇为,与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作斗争更是见义勇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需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义举。实践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和时代的真正英雄,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真正主体,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走向胜利之本。只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政法机关才能充分履行职能,真正承担起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重任,要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动员和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使更多的人民群众崇尚见义勇为,愿意见义勇为,敢于见义勇为,真正形成以正压邪、匡扶正义、扶贫济弱的强大力量,确保社会的和谐,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
三、要真情关爱见义勇为英雄,不断健全完善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护和服务机制。见义勇为人员是一个特殊的先进群体,他们都是具有高尚品德的普通群众,同时,见义勇为行为往往使他们成为最需要社会关心与爱护的群体。见义勇为英雄维护的是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公众利益,我们有责任和义务让那些用血肉之躯为国家、为人民作出奉献的英雄真正得到褒奖和回报,决不能让他们流血又流泪。只有善有善报,才会有更多的人效法善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政策上、资金上加以支持,努力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优先惠及到见义勇为群体。各级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奖励、保护和服务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护规定》,从法律上更好地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医疗绿色通道的作用,全力做好受伤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康复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对见义勇为英雄的奖励抚恤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照顾好他们及其家庭的生活,积极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切实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命财产安全。要继续倡导社会各界支持见义勇为工作,引导全社会形成扶正祛邪、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
四、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把学习英雄的热情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强大动力。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我们今天在这里隆重集会,就是要通过表彰奖励英雄集体,号召全省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英雄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祖国、热爱人民的高尚情操,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英雄气概,前赴后继、相互救助的崇高精神,胸怀理想、勇于担当的可贵品格,积极投身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我们要把学习英雄集体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把学习英雄、热爱英雄、颂扬英雄的热情转化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为把湖北建成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见义勇为精神是高尚的,见义勇为英烈是不朽的。对见义勇为英雄,我们一定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善待一分,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促进湖北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