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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创业可获四项支持


  ●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应届毕业生中自主创业的比例仅为0.3%,创业难度很大,潜力也很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可获哪些优惠政策?国务院办公厅最新下发的 《国办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给出了答案。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知》中明确提出,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通知》要求,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为了鼓励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通知》明确要求,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更多公共服务。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设完善一批投资小、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此外,政府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保障其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