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图书城出口应聘家教的学生 (文凤鸣 摄)


校园宣传栏内各类兼职广告铺天盖地(刘卓群 摄)
编者按:
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学习的空余加入到兼职的队伍中,大学生兼职已经成为一种日益普遍的现象。大学生兼职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还可以挣取一些生活费,减轻家庭负担。但是,大学生兼职在暴露出自身诸如学业、心理、信用等方面问题的同时,他们的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也日益严峻。
春天,欣欣向荣的校园不仅有花木、飞鸟和读书声,还有铺天盖地的兼职小广告。如今校园内,学生兼职的普及率几乎要赶超英语四级证书了。然而面对众多兼职招聘的信息,你能否做到火眼金睛、洞穿猫腻呢?
去年,以外国语学院为主的一批同学参加了学英语报社的假期兼职,却没想到在结束之后,同学们的工资却缩了水,尽管大家通过媒体等方式奋力维权,至今收效甚微。诸如此类兼职上当受骗的消息,我们都不乏耳闻。想要了解应对方法,还是先让我们粗略接触当下我校学生兼职概况。
我校大学生兼职情况调查
为了深入了解我校学生兼职的现状,记者在园林、旅游管理、法学、计算机、环艺等十多个专业的两百位有过兼职经历的同学中进行了问卷调查,最后通过统计,得出以下数据:
首先,派单员、促销员、家教、餐馆服务员这四个方面的兼职分别以23%、21%、18%、16%的比率占据了兼职内容的前四位,说明这四个方面的兼职安全性和可靠性相对较高。同时,同学们还从事过话务员、礼仪接待、送货员等内容丰富的兼职。
其次,56%的兼职同学在工作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供职一方的漏洞之处,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的缺淡薄。合同或者协议的缺乏,直接导致同学们维权时的困难,这也解释了后面调查中只有不到15%的同学在兼职出现上当受骗之后采取维权措施的原因。一位物流专业的男生就提到,在送餐的兼职过程中,老板从未提及合同这一概念,他自己提出要求后,老板也以没有这一习惯而拒绝。
然后,在兼职中出现上当受骗或者其他纠纷的比率占到34%,其中缴纳押金并且不退还和克扣薪金提成这两种情况最为普遍,其次就是延长工时和工作超负荷这些情况。遇到不合理待遇时,上面提到的15%的维权者基本上是全部选择双方协商调解这一方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媒体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的选择微乎其微。并且,尽管采取了维权措施,仍然有70%的维权结果是不了了之,没有任何效果,挽回了全部或者部分损失的概率总和只有25%,甚至有同学还因此遭到恐吓、报复。
最后,对于上当受骗后是否还愿意从事兼职的选项,61%持观望态度,说“看情况再说”,但18%的同学很决绝地选择了否定。待遇太低、安全缺乏保障、适合岗位少成为大家兼职面临的三个主要问题。
兼职常见问题种类
通过问卷调查和记者的走访查证,我们归纳出同学们遭遇到的兼职问题基本上有如下七类:
1、骗取中介费:社会上存在着大量不规范的中介机构,骗取中介费。一旦你交完费,你所期望的“工作”则遥遥无期。或者只是一个没有固定地址的黑中介,收完费的下一秒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2、收押金、杂费、抵押物:某些不良单位在招收时,往往收取名目繁多不同金额的抵押金,如“服装费”、“产品保全费”等,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更有甚者收取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进而对学生进行威胁等。
3、骗取培训费:一些单位要求应聘学生在“上岗”前先进行培训,同时要求学生自己掏腰包付培训费。但往往是培训进行后则以尚无工作等借口推脱学生。更有甚者在收取培训费后连所谓的“培训班”都尚未开班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据某艺术类专业的同学反映,这种情况多发生于模特或者走秀岗位。
4、少发、拖欠报酬:某些单位到处发布信息,利用学生涉世未深的特点,先以高薪诱惑,骗取学生前来辛苦工作,等做完以后,却迟迟领不到报酬,或者远远少于当初承诺。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往往是以不签合同为前提,导致事后学生无法掌握证据。文章最初提到的外国语学院的案例就是这一情况。
5、骗色:有的娱乐场所以高薪来吸引求职者,他们需要的工种有代客泊车、侍者、伴游、喝茶、陪唱,有的甚至是不正当交易。年轻学生到这些场所打工,往往容易误入歧途,这点女生需要特别注意。
6、传销骗人:有许多传销人员以销售人员的名义诱骗学生去上岗工作,先对其进行“洗脑”,然后公司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再让学生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这就是传销的主要手法。有的同学在高回扣的诱饵下,甚至去欺骗自己的同学、朋友,一旦陷入传销"陷阱",后果难以预料。
7、网络兼职:最近新兴一种网络兼职的骗术,主要是在QQ和其他网络软件中传播,骗子谎称学生可以从事打字,网页管理等工作来获得报酬,但是大部分的同学都被要求事先发短信获取工号等重要信息,结果付出了高额的短信费用,甚至还有人被套取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
分析:防骗维权任重道远
针对大学生兼职应聘上当受骗的现象,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对这一问题的管理,学校与社会似乎存在“真空”。照理说,高校针对大学生兼职工作应有专门的管理细则,社会上应该也有相应的法条法规来明确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对政法学院副院长胡美灵老师进行采访之后,我们得到了否定的答复:“目前在校学生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不被劳动部门认可的,”胡老师说,“上述二者只构成民事雇佣关系,不在劳动部门调整管辖范围内。劳动法中的兼职,强调的主体是拥有本职工作再利用闲暇时间做第二工作的行为主体。”据了解,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不良公司正是钻了这个“空子”,为日后推脱责任做“准备”。
“尽管现在大学生的兼职身份在具体法律保护上还颇受争议,但是双方最好能够签署合同或者协议,尽量与用人单位书面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这样的一纸协约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也是我们学生最有力的维权凭证。”
而关于具体维权方式,双方协商解决是首选,一旦协商不成功,同学们也不要忘记运用法律武器。胡老师反复强调着合同的重要性。一旦权益受侵害,要注意收集诸如领取报酬的签名单或可证明在单位工作过的凭证等必要证据,并可向法院起诉。
技巧:细心留意规避风险
针对同学们在问卷调查中反映最为突出的一些问题,记者专门向胡老师咨询,得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非常实用的应对方法。
1、留心中介机构资质,谨慎缴纳中介费。“中介机构是市场允许存在的主体,只是你要注意他的证件是否齐全,尤其关注工商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合法,另外,中介费用属于双方的自愿行为,是由物价部门核准的,并且收取数量和方式应该在合同中体现。”胡老师打趣地说,“那种两个人一张桌子的黑中介,连个固定的场所都没有,典型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嘛’,同学们应该看出来的。”学生打工一定要到有资质、信誉好的正式职介中心找工作。进门要看该职介所是否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只有具备这两个证的职介所,才可以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
2、勇敢对抵押金和抵押物说“NO”。用人单位私自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属于违法行为。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更不能扣留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为抵押物。“他收你的钱,就必须有凭证。收的是押金,就要签付押金条,收的是中介费,就必须给你发票。身份证是绝对不能作为抵押的,就连正式的工作招聘都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出示身份证复印件,不然别人拿你的身份证去开办信用卡,再恶意透支,你的麻烦就不止仅仅还贷这么简单了,所以,个人信息一定要保护好!”
3、关于最低劳动报酬的分析。每个小时3到8元的工资也许连我们的一顿饭还不够,难道我们的劳动力真的这么廉价吗?记者满怀疑惑地向胡老师请教。老师表示,不同地区因为经济水平不同,薪酬也有所差别,不过现在长沙市8小时制的月工资最低标准是675元,只能说是不多。所以同学们在选择时不能一味追求高薪,明白自己的价值或许也是防骗的手法之一。
4、探清广告虚实,不再雾里看花。许多同学在兼职时都发现,自己真正做的工作拿得报酬往往都和当初广告上说的不同,就这一点胡老师做出了解释:“广告作为宣传的一种手法,在民事关系上被称为要约邀请,不一定要百分之百确凿真实,你不能一厢情愿地把广告当成工作方对你的承诺,所以学生应该直接问清楚,不能想当然。”记者提到确实有同学在工作之后拿不到当初承诺的报酬,胡老师就给我们支了一招---工资日结。“做一天的事拿一天的钱,这是规避风险的方法之一,就算被骗也不会损失太多。”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通过课余兼职积累了难得的社会经验,不过,学生的主要职责还是学习,不要因为做兼职工作而忽略了学习,更不要盲目追求高薪而忽视了自身的安全。在选择兼职时,大家可以考虑自身专业或者未来可能从事的工作领域,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智,加强法律意识,你的兼职之旅一定会比别人的更加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