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 月 21 日,校党委召开常委会议,宣布省委、省政府关于岳澎同志的任命决定,根据晋干字 〔2018 〕 535 号和晋政任 〔 2018 〕 46 号文件通知,岳澎同志任我校党委委员、常委、副校长。
党委书记姚纪欢代表党政领导班子表示,岳澎同志任职决定是省委省政府对我校领导班子力量的进一步加强,坚决拥护省委省政府决定,热烈欢迎并全力支持岳澎同志的工作,同时希望岳澎同志尽快熟悉情况,努力工作,不负众望。岳澎同志表示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尽快适应,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公道正派、严格自律,为学校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