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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日:大学生“律师团”服务社会


  本报讯 3月15日,即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由我校法学院45名大学生志愿者组成的“律师团”走上街头,开展了以“消费与服务”为主题的消费咨询及宣传活动。
  “你们辛苦了!大学生勇于实践,积极用自身所学知识服务社会,值得赞赏。谢谢你们的工作!”在黄兴路步行街咨询点,刘力伟副省长与我校法学院大学生法律志愿者亲切交谈,并充分肯定了他们的工作。本次活动经与长沙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达成的合作协议,由我校法学院作为今年活动的参与方,承担长沙市内五区七个活动点的大学生志愿者工作,主要职责涉及现场法律咨询、消费者维权宣传资料发放等。活动期间,各个咨询台都挤满了前来咨询的市民,我校法律志愿者对于市民在生活中遇到假冒伪劣产品,医疗事故如何维权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高度评价。“这些大学生们很专业,服务态度也很好,希望他们能常来为我们支招。”现场的一位市民吴先生如是说。
  本次活动既服务了长沙市广大消费者,强化市民们的消费维权理念,也提高了我校法学院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扩大了我校的影响力。
  记者寄语:随着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增长,人们的消费观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反映在大学生当中就是盲目消费,以及互相攀比、追求高价,“今朝有酒今朝醉”等错误的消费观。而本次3.15活动的主题也倡导理性消费。何谓之理性消费?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首先就是要学会理财,消费时要有计划,要谨慎。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月光族”等都是不符合适度消费的错误消费观。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下,我们应该对自己的消费负责,节约资源,坚持理性消费和可持续消费观。其次,我们大学生也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谨防自己掉进商家的陷阱,遇到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事要敢于维权。(孙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