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住院不用愁 医保帮你解烦忧———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解读
核心提示:长沙各高校大学生从今年起统一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120元/年,其中一般大学生个人缴费40元/年,政府补助80元/年。同学们应到长沙市城镇居民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医保报销分为门诊和住院两种:门诊费用的报销暂按每人每年30元实行“总额包干、定点门诊”;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各有不同,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近些年,在校大学生的医药费一般只能通过家庭自行筹资解决。因此,一旦有同学患上重病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时,就会使学生家长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校园里为重病同学募捐的活动屡见不鲜。虽然每次社会各界都会伸出援助之手,但往往只是杯水车薪,一幕幕因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而导致的悲剧让师生们痛心不已。为了扭转这种尴尬局面,国家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从今年起,长沙各高校的大学生都以学校为单位,购买城镇居民医保,从而让自身的生命安全获得一份保障。我校积极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生购买了该项保险。为了解这一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利用医疗保险减轻经济负担,记者专门走访了位于体育看台二楼的学工部学生保险事务办公室,对负责该项工作的黄晋老师进行了采访。
从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件中我们了解到,按照规定,我校(包括株洲校区)所有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以及研究生均可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一般大学生个人缴费40元,政府财政补助80元。我校学生目前的参保率达到了100%。除了09级新生已经缴纳四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外,其他年级的学生都在今年开学时缴纳了在校期间剩余学年的医保费用,因特殊情况没有缴纳的同学,其医疗保险费已由学校先行垫付,将在下个学年开学时补交。
同学们购买了医疗保险后,必须到长沙市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报销相关费用。大家在就医时,出示身份证、学生证和医保卡,就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的费用了。据了解,我校附近的湖南中医药大学附一医院、株洲市中医院等都是学生医保定点医院,校医院也是一般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和住院两种。按照文件规定,现在,大学生门诊费用的报销暂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实行“总额包干、定点门诊”管理,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全年包干费用结余部分转入下年度门诊基金使用。目前,医保经办机构正在制定门诊报销的具体实施细则。因此,黄老师提醒我们:“注意将门诊的收费票据保留好,待细则出来之后就可根据相关规定报销了”。
相对而言,住院费用的报销细则更加详尽,医院级别不一样,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都各不相同。其中,大学生住院的统筹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有资格的校医务室)100元、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7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70%、二级医院60%、三级医院50%。举一个例子,某学生在长沙市中心医院住院花费2000元,由于该院属于三级医院,在扣除700元的起付标准后,剩下的1300元扣除国家规定的自费项目费用后可以报销50%。因此,同学们就诊时一定要注意留心医院的等级。一般而言,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不是太好,而且所患的也非重大疾病,则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相对更加实惠。
在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之后,记者发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最大的意义还是为突发重大疾病的同学解决燃眉之急。也许有些同学觉得一年缴费40元却只能报销30元的门诊费用似乎有些不合算,但万一我们不幸患上重病住院,按照规定,一个结算年度内,医保最高可支付10万元(包括特殊病种门诊和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而且,黄老师介绍,对享受医疗补助后住院医疗费用负担仍过重的大学生,还可按照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救助。这正是医疗保险制度给予同学们最大的实惠与保障。它不仅是对莘莘学子的切身关怀,更是对学生家长的一份保证。
最后,黄老师还告诉我们,医保中心正在加紧印刷大学生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册,估计在近期就能将医保卡和宣传册发放到每一位同学手中。
政策小贴士
1、大学生异地实习期间、寒暑假及法定假回家探亲期间,因疾病在当地住院就医,并在3日内(节假日顺延)报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住院费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带齐收据证件由高校统一报送市医疗保险机构报销。
2、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视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限累计计算。
3、大学生因意外伤害住院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予以支付。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与普通疾病住院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