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生到就业,学校大力开展贫困学生帮扶
一、加强招生制度改革,增强招生扶贫力度学校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及重庆市教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力度,并认可各省有关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认真执行各专项计划,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是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在年度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计划,面向重庆丰都县、城口县等14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区县生源实行定向招生。2016年我校该项计划共录取135人,较上年增加35%;2017年录取150人,较上年增加11%。
二是实施地方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本科院校招生专业学习的比例,根据重庆市教委相关要求,面向重庆考生专门安排计划招收农村学生。2016年我校该项计划共录取110人,较上年增加83%;2017年录取121人,较上年增加10%。
二、切实落实贫困学生帮扶政策,优先做好贫困学生就业工作学校高度重视贫困学生就业工作,一直坚持将贫困学生的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和落实国家促进贫困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加强贫困学生就业指导帮扶,积极联系单位拓展贫困学生就业渠道,做好市财政贫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持续帮扶离校未就业贫困学生,实现了我校贫困毕业生的充分优质就业。
一是学校专门组织贫困学生参加重庆市和学校组织的各类招聘会,优先向来校招聘企业推荐贫困毕业生,积极向贫困学生宣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征入伍等国家政策性就业渠道,引导贫困学生多渠道就业。
二是各学院建立了农村建卡贫困学生档案,切实了解贫困学生的就业需求,为每位农村建卡贫困学生指定一位老师和一名同学对其开展“二对一”帮扶,开展贫困学生考研辅导和考前慰问,加强贫困学生就业能力和求职技巧指导,重点做好离校未就业贫困学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帮助其尽早走上工作岗位。
三是认真做好国家贫困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确保专款专用。2016年共为贫困毕业生738人成功发放求职补贴590400元,2017年为贫困毕业生 500人成功发放求职补贴400000元。
四是通过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帮助占我校毕业生总数1/3的贫困毕业生实现了充分优质就业。2016年,我校本科贫困毕业生共1990人,占总毕业生人数的32.35%,贫困学生就业率达95.23%,高于全校平均就业率2.11%;考研升学率达15.27%,高于全校平均考研升学率2.85%;通过学校的帮扶和学生自身的努力,近90名离校未就业贫困学生在离校后半年内实现了就业;主要就业地域均为重庆(41.37%)、四川(15.57%)、广东(12.61%)等经济基础较好地区,其中50.40%就业于平均薪资水平较高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017年,我校本科贫困毕业生共1416人,占总毕业生人数的31.48%,贫困学生就业率达95.62%,高于全校平均就业率1%;考研升学率达19.63%,高于全校平均考研升学率2.53%;主要就业地域均为重庆(35.52%)、四川(15.36%)、广东(14.25%)等经济基础较好地区,其中48.45%就业于平均薪资水平较高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