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我校人文社科资深教授马克昌结合为人为学的切身体会,与“90后”大学生分享伏案与笃行的乐趣,畅谈学习方法。
无目的的读书,是散步而不是学习。马克昌指出学习要带有目的性,明确“为什么要学习”。在此基础上,再根据自己的专业和所在学习阶段制定学习目标。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他教导大学生要下定决心,努力学习,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实现自己的目标。
学海无涯,书为舟。马克昌指出,在课堂上认真听讲,把握教材的主要脉络非常重要,这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他还介绍了西方的教育教学方法。在美国,学生先在课下阅读、上课提问,再由老师在课堂上对疑难、重要的段落进行解析,学生能更好地理解。此外,还应该广泛阅读老师指定的学习资料、中国古代文化著作和经史典籍。前者是为了深化专业课学习,后者是为了扩大知识面。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马克昌告诉大学生,“要想丰富文化知识就应该读古代文化典籍,要想丰富文学知识就应该读文学著作。”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阅读过程中,还要注意分清精读和泛读。“你们读一百本杂志,不如读拜伦的一行诗。”马克昌引用杰克•伦敦的名言指出,学生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下反复研读学科内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书籍,合上书就能回忆起书中的基本观点,达到融会贯通。那么,哪些书才算得上是最重要、最有代表性的呢?经典著作当然可行,不过也可以询问老师,自己慢慢摸索,翻阅经多人传阅且口碑良好的书籍。对于一般的书,只要适当翻阅即可,可以着重阅读、发现和记忆新观点。
知识是浩瀚的,要吸收世界各国的先进科学文化知识,就必须懂外语,马克昌鼓励大学生努力学好外语。以法律专业为例,他建议学习日语、德语,以便了解、学习、运用外国的案例和知识,博采众家,为己所用。马克昌年轻时学习过日语,他笑称:“老师教的是‘哑巴日语’,没法和日本人对话,但能看懂日文书籍。”“哑巴日语”让他受益良多,在编写《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时,马克昌引用了许多日文原文资料,向读者介绍了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在国内引起了很大反响。
学之之博,未若知之之要;知之之要,未若行之之实。马克昌强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学习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理论离不开实践,也只有实践才能使理论不断深入。对于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他建议翻阅案例,多参与司法实践。对于现今热门的司法话题,如“醉酒驾车属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不该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醉酒驾车肇事者该不该被判处死刑?”“出示假证明算不算诈骗行为?”等等,他认为都值得探讨和研究。
敏而好学,不耻下问。马克昌引用巴尔扎克的名言“问号是开启任何一门科学的钥匙”,鼓励大学生多思考,多问“为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深入地学习知识。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的一切,是知识进化的源泉。“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马克昌借用孔子的名言教导大学生,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不断积累,学到更多、更有用的知识。
在互动环节,大学生踊跃提问,无论是新生选择专业的困惑还是现今热门的“刑事和解”等问题,马克昌均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他同时希望大学生对中国现在的法律及制度,要怀有信心,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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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著名刑法学家,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称我国刑法学界“北高南马”。曾于1977年受委托担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之一吴法宪的辩护人,并参加过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作为我国刑法学的领军人物,马克昌在教育方面也卓有成就。1986年,武汉大学在全国最早恢复重建了文革时期被撤销的法学院,马克昌出任法学院院长,重铸了武大法律系的“珞珈王牌”。他早年培养的毕业生,如今大都已成为我国刑法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如首届博士生熊选国,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