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9日晚,在深圳的新梅圆酒楼里,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海事局副局长、海事二级副总监林嘉祥,借一11岁女孩为其带路去洗手间之际,将女孩掐拽进厕所进行猥亵,引起众怒。
正所谓: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种番薯。而这样的强行“为民作主”,却是人们不愿意看到的。 林嘉祥事件看似是猥亵了一个11岁女孩,实质上是猥亵法律法纪,猥亵党和人民赋予的信任与权力,猥亵人最基本的良知和廉耻。而这样的害群之马,竟然还能身居高位,兼顾数职,是何道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也绝非一日之功。林嘉祥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肆意妄为,平日的生活作风可想而知。恐怕他在日常大小会议上高呼“提高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与修养”,暗地里却也没少做苟且之事。白天头顶着纪检组的名号狐假虎威,难不保私底下又与另外一群 “林嘉祥们”称兄道弟酒肉狂欢。
有人说,不过是酒后行事,不必较真。可是酒后就可以色胆包天狗爪乱伸?酒后就能置政府官员形象,法律法纪乃至人民于不顾了?况且女孩的父亲在与其理论的时候,他竟然大言不惭道:“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格!”甚至宣称自己是交通部派下,与市长同级,谁和他斗,他就收拾谁。可见当时头脑是异常清醒的,思路也很清晰,懂的先以利诱,再以威逼,硬是把“钱”与“权”这两柄利器舞的虎虎生威,以此来为自己的丑行买单。
林嘉祥的行为,无疑为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国家的监督制度还需极力完善,纪检部门亦不能苦等“林嘉祥们”的自投罗网。而人民更无需对这类官员俯首屈膝,忍气吞声。对于胆敢亵渎民意,亵渎人民,亵渎人最基本的良知与廉耻的人与行为,要迎头痛击,更要“心毒手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