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4日上午,全市2009年度征兵宣传动员暨千名大学生应征宣誓大会在我校举行。 蔡昊摄
今年国庆阅兵仪式上,人民解放军英勇善战的精神风貌和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引起广泛赞誉,同时也引发了无数青年学子对军人的崇拜和对军营的向往。加上近年日益提高的军人待遇,大大助增了我校学子参军的热情。
据了解,今年冬季征兵将预征13万高校毕业生,从10月15日的征兵宣传动员开始,我校就掀起了报名参军的热潮。10月31日,我校冬季征兵报名工作结束,报名人数达177人,创历史新高。其中男生93人,女生84人。在报名参军的177人当中,09届毕业生共20人,2010届毕业生123人。另有再读未毕业生34人报名应征。与去年同期27人的报名数相比,翻了6倍之多。
06体教专业学子陈秀对女军人的崇拜和向往已久,她说,看完国庆阅兵式后更坚定了参军的决心,“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参军可以为未来多铺就一条路。而且大学当兵的待遇比较好,家属也可以享受军属待遇,退役后还会安置工作。”
06医学的陈奋去年因为户籍问题回乡报晚了,今年从辅导员那得知消息后立马就报了名,他说:“今年征兵政策很优惠,特别是对应届生的优惠更多,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这对我的吸引很大。”
11月7日刚刚通过初检的新闻062班学子蓝同学则告诉记者,自己原本担心视力过不了关,没想到今年征兵工作不仅优先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还适当放宽了高学历青年的视力标准,并且实施高学历青年体检单科不淘汰制。蓝同学早在今年夏季征兵时就有了参军的念头,他觉得近几年国家政策很好,不管是待遇以及其他方面的条件都不错,还有机会转为军官或士官。
那么,国家近几年究竟出台了什么样的优惠政策,让我们的大学生这样向往军营生活呢?从“弃笔从戎”到“携笔从戎”我国自古就有班超、陆游、岳飞“弃笔从戎”的故事,如今福建出台了2009届、2010届高校毕业生征兵工作新政策,大学生可以“携笔从戎”。新规指出,2010届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参加实习,于2010年5月由服役部队或入伍地县(市)区人武部出具在部队的服役情况,作为实习小结寄送回原就读学校。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发给其专科毕业证书。2010届本科学历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在部队服役期间视为参加实习,于2010年5月由服役部队或入伍地县(市)区人武部出具在部队的服役情况,作为实习小结寄送回就读的学校。毕业论文可在部队服役期间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回学习的学校。学校将根据入伍服役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可以不采取面对面的答辩形式,指定专门教师进行辅导和指导,组织对论文进行评审。符合毕业条件者,学校将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政策优惠”推波助澜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首招“花木兰”入伍除国防部征兵办出台《女兵征集工作实行办法》外,我省今年也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兵,女兵征集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年龄为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优抚安置工作有保障今年的新兵安置,仍实行“安置证”制度,城镇户口的新兵入伍后,1个月内在县(市、区)兵役机关开具证明,到地方民政局领取《城镇居民退伍安置证》,仍然按照计划安置和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办法,以货币安置为主。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条件,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4年8月新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关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规定。另外,福建省委、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若干意见》。
本报记者 蔡兆榔 蔡珊珊 李伟强